用十斤肉換免費勞動力,這事不虧。
而且,來的人多的話,這房子一天就能修好,也不會耽誤興平結婚。
想到這,陳明德應了下來,“這樣也行,只是這十斤肉全是肥膘,我還有點舍不得。”
“爹,以后想吃肉我們就去打獵,不會沒肉吃的。”
陳興平能理解爹娘對肉的不舍得。
這十斤肉對于村里人來說,可是比性命還重要的。
“興平,吃不上肉我們就不吃,打獵太危險了,娘不想讓你去拼命。”
王秀蘭覺得肉不重要,兒子的命才更為重要。
畢竟,山上那些畜生都是不要命的。
打獵,說白了就是拿命去博!
陳興平握著她娘的手安慰著她。
“娘,我有分寸,到時候我去想辦法弄支獵槍回來,這樣山里的畜生,我一打一個準。”
“睡了吧,爹娘,明天早上我們先去找錢叔,給他說修房子的事,讓他幫忙問問村里人,哪些愿意來的,然后就去林允棠家提親。”
“好,睡吧。”
看兒子睡著后。
王秀蘭緊緊的捂著兜里的錢不放,這可是兒子掙的第一筆錢,對她意義非凡!
陳明德也明顯的察覺到了兒子的變化。
兒子這次,好像不是因為惹出了禍事才變好的。
而是他真的變好了……
陳明德在心里祈禱著,希望兒子能一直這么好。
……
第二天一早。
陳興平一家人就到了錢向東家,錢向東一聽說他們這么快就存夠了五百彩禮錢,都震驚不已。
老天哎,幾天時間就掙到了五百塊錢,興平可真是太有出息了。
現在陳明德還要修房子,他們自從分家后,日子可是越過越紅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