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他們也是因為進山打獵丟的命,這樣吧,賠償楚楊和趙波的家屬各一頭山羊,張全身負重傷,也賠償一頭野狼,你們看如何?”
人死了,公社不可能不賠償點啥。
既然是打獵造成的,那就賠償獵物就行。
一頭山羊上百斤,如果拿去賣的話,也能賣好幾百。
對于普通人家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財產。
公社領導也是看在楚楊和趙波死了的份上,才將獵物賠償給他們的。
如果他們沒死的話,他們做的事可是害人的勾當,他們說不定會進監獄!
家屬拿到了賠償,也就沒再鬧事了。
人死不能復生,再怎么鬧,他們也不可能活過來。
索性還不如將公社給的賠償收著。
這么肥碩的山羊,他們還能吃上好一陣呢!
這件事就這么了了。
楚楊和趙波由村里下葬。
當兩頭山羊和一頭狼送到三人家中時。
幾個公社的人都不樂意了。
“楚楊死了就死了,他家還能拿到這么大一頭山羊,憑啥啊!”
“我也不服,是他們自己要去害人的,現在丟了性命活該。”
“算了算了,人都沒了,賠償一頭山羊也正常。”
“以后可得離這些人遠點,這種集體打獵的事還是不參與比較好,萬一同行人報復,那不就完了嗎?”
在大家的議論聲中。
領導帶人,將楚楊和趙波下葬了。
王嚴平把四個公社的主任叫到了一塊,開會批評他們。
“這次聯合打獵的事,鬧得實在是太大了,二十個人上山,死了兩,傷了一!要不是楚楊幾人起了歹念,你們可沒這么好交差!”
“最近一段時間取消聯合打獵行動,如果實在是想給村里人謀福利的固定,就各自公社組織打獵隊進山,你們在選人方面,眼睛給老子放尖點,別又出現楚楊這種公報私仇的人!”
聽著領導訓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