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一般不超過24小時,經批準的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至48小時。”
“這就是我要說的。”
楊匆聳了聳肩。
此時他正坐在后排,雙手被反銬,身旁還坐著另外一個警察。
“在這里跟我呈口舌之利是沒有用的,你最好老實一點,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阿魁表情嚴肅。
楊匆則不置可否的笑笑。
雖然表明上云淡風輕,但要說一點慌張都沒有卻是假的。
因為那本記錄著楊匆許多犯罪經過的日記,現在還在楊匆的身上……
他原以為自己最多就是被帶到警局做做筆錄,根本沒想到王廚子突然來這一茬。
做筆錄不用搜身。
但現在被警方留置,搜身就成了必然。
一旦那本日記落入警方手中,自己基本就沒跑了。
而且此時楊匆心里的疑惑也越發的多了起來。
這之中最多的是對李素玲的懷疑。
這一切,就仿佛是一個針對他的局一樣。
王廚子早不發瘋晚不發瘋,偏偏自己被帶到廚房的時候發瘋,讓自己根本沒有時間處理日記……
“前面停下車,我要上廁所。”
行至半路,楊匆突然喊了一句。
“憋著。”
“到市區還有幾個鐘頭,憋不住。”
“憋不住就拉褲子里!”
阿魁十分不滿,但還是加快了車速。
楊匆于是沒再說話
“這路怎么這么抖,我來的時候都沒覺得。”
“我人都要在車上起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