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案已經發生了,你以為掩蓋就能掩蓋得了么?
我們記者有采訪權、報道權、輿論監督權。
全國的老百姓對這件案子,也享有知情權。
你既然對此案知道詳情,就不應該拒絕采訪。”
陳小凡看她說得色厲內荏,狐假虎威,淡淡地笑了笑道:“根據《民法典》第1032條。
公民是否接受采訪,屬于自主決定范疇,非法律強制義務。
尤其對普通民眾而言,拒絕采訪不構成違法行為。”
丁笑笑聽陳小凡搬出法律條文,有些惱羞成怒道:“可你不是普通公民。
你是政府工作人員。
在履行公共職責時,若事件涉及公共利益,需接受采訪并配合信息披露,不得無故拒絕。”
陳小凡道:“我們縣、鎮都有宣傳部,他們是專業信息披露的部門。
你想要信息,可以去采訪他們。
我不是宣傳口的人,沒有接受采訪的義務。”
“你……你簡直強詞奪理,不可理喻。”
丁笑笑覺得自己平常能言善辯,在大學里就是辯論隊的成員。
沒想到現在被眼前這個人,三言兩語給懟得啞口無言了。
她做節目需要拿到129案的細節,需要真正辦案人現身說法。
真要去采訪宣傳部的人,得到的多半是干巴巴的官方發言,沒有半點新聞價值。
“陳小凡,我記住你了,咱們走著瞧!”
丁笑笑氣呼呼地拿起包,狠狠地瞪了陳小凡一眼道:“你早晚會有求我的一天。”
說完故意撞了陳小凡肩頭一下,大踏步走出接待室。
林慧雯鬼頭鬼腦地進來道:“那么一個大美女,還是省電視臺的記者,怎么被你氣走了?”
陳小凡無奈地道:“她要采訪129案,我能隨便說么?
我要隨便接受采訪,縣里還不炸了鍋?”
林慧雯點點頭道:“那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