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淅瀝瀝的下起了雨。
嘩嘩的雨聲響著,車內昏昏暗暗,很是安靜,空氣里還有著沒有散盡的迷蒙熱氣。
我懶懶的靠在孟欽的懷里,坐在他的腿上,身上穿了件他找出來的白襯衫,最外面還被他裹了一層薄薄的毯子,眼神有些發直的看著窗外,嗓子啞啞的,“孟欽,你猜我在看什么?”
孟欽正輕柔的幫我揉著手腕,黑襯衫完全的敞開,露出白皙的xiong肌輪廓,整個人都充斥一種墮落后的美感。
聞聲他順著我的視線看了眼車窗,隨即便握住我的食指,讓我的指腹抵著車窗,隨著雨滴緩緩的下滑,“看雨,我們家的應應喜歡看雨。”
我窩在他懷里傻兮兮的笑,瞟了眼車里地面亂糟糟的紙巾團,“外面下雨,車里下雪了。”
孟欽軟軟的唇角貼著我的額頭,“累不累?”
我嗯了聲,心有不甘道,“可惜沒破小說男主記錄,誰知道你怎么……”
抬眼看向他,我費解道,“是不是你不喜歡我了?”
孟欽笑著,“怎么說?”
我正面坐在他腿上,認真道,“如果喜歡我,就不應該跑馬拉松,而是快刀斬亂……哎!”
唇角忽然被他噙住,我吃痛的皺眉想要躲開。
吻的太多唇瓣都腫了。
輕輕一碰就會有沙沙的痛感。
孟欽親了下我的梨渦,淺笑著道,“要是后者,你婚后會難過的。”
“我為什么難過?”
我窩著身子枕到他的肩膀,“小說里都寫了,次數越多的男豬腳越厲害,你還需要努力。”
孟欽被我逗到失笑,忍俊不禁捏了捏我的鼻子,“傻瓜。”
淡妝濃抹總相宜
我撇了下嘴不搭理他,手指在他心口處畫著。
微微低下眼,還能看到他白皙皮膚上的朵朵紅痕。
不知為啥,我總覺吻痕特別美,像是在肌膚上鐫刻桃花,最是一枝招望眼,恰如少女畫紅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