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秒鐘后,他猛地停下腳步,眼里閃過一絲決絕。
“立刻啟動緊急預案!對外公告,就說趙晴同學因個人心理問題,行為失當,對我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其強制勸退處理!”
“現在就發!立刻!馬上!”
“另外,聯系趙晴的家長,讓他們準備好迎接沈家的雷霆之怒吧!”
快刀斬亂麻!
棄車保帥!
這是唯一的辦法!
學校必須在事情徹底失控前,和趙晴這個麻煩制造者,劃清所有界限。
……
審訊室內。
一盞刺眼的白熾燈從天花板上直射下來,照得人無所遁形。
趙晴坐在冰冷的鐵椅子上,雙手被拷在桌子的固定環上。
她身上還穿著校醫院的病號服,頭發凌亂,妝也花了,整個人狼狽不堪。
她再也不是那個眾星捧月的校園女神,只是一個編號為0713的犯罪嫌疑人。
對面的警察已經問了快兩個小時了。
他們把那段監控錄像,在她面前,用大屏幕一幀一幀地播放。
從她如何調整手機角度,如何醞釀情緒,如何顛倒黑白,如何面目猙獰地撲向沈若曦……
每一個細節,都像一把尖刀,凌遲著她最后的尊嚴。
“我……我沒有想殺她……”她的聲音干澀沙啞,還在做著徒勞的辯解,“我就是……就是想嚇唬嚇唬她……對,我就是想嚇唬她!”
負責審訊的老警察靠在椅背上,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嚇唬她?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三十層樓頂,把人往天臺邊緣推,你管這個叫嚇唬?”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殺人未遂。殺人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你這個情節,如果定性,起步就是十年?!?/p>
十年!
趙晴的瞳孔猛地收縮。
十年……她今年才十九歲,十年后出來,就快三十了。
她的人生,她的一切,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