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響感慨萬端地解釋:“她那個人急功近利,缺乏科研精神,發表的幾篇論文不是套作就是抄襲,我不讓她畢業,也是想她端正學術心態?!?/p>
“羅老師,不是我說你,你這人的情商比我還低。”林東凡笑侃:“人家好歹也是老校長的兒媳婦,不看僧面看佛面?!?/p>
羅響白眼一瞪,郁悶得不想再說話。
師娘蕭鳳儀苦笑連連地搖了搖頭:“他要是有情商,哪至于落到今天這步田地,你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行吧,不說這糟心事?!?/p>
林東凡打住這個扎心的話題。
又問羅響:“羅老師,麻煩你跟我講講,邱若男到底是怎么陷害你?說說具體的細節,我好收拾她。”
這事比“沒情商”還扎心,羅響的心情一下子跌入了谷底。
他沉思了片刻。
聲色沉重地羅列對方的戰術:“三步走,她一開始是在我的課堂上錄音。那天我在課堂上講解‘米蘭達規則’,她掐頭去尾,弄成‘刑訴法第52條是個擺設’的爭議性言論,在各大門戶網站的法制論壇廣泛傳播?!?/p>
“草!”
林東凡忍不住又爆了一句粗口。
真心憋不住,邱若男這手段太他媽無恥了,簡直是欺師滅祖!
米蘭達規則,是美國刑事訴訟中保障程序正義的典型規則;而我國的《刑訴法》第52條,則是規范偵查取證合法性的核心條款。
這兩者都是法治精神的一種體現。
但因制度背景不同,規則重心和權利保障路徑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差異。
邱若男采用避重就輕的手段,掐頭去尾,弄成捧美踩中的言論,這是要引起社會公憤,置羅老師于死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