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破地方,環境差,條件也不好,她是一次都不想再來了。
商定好之后,眾人便開著車回了京城。
抵達京城后,顧明幫老顧準備好了厚禮,還親自開車送他們三人去到了一個小胡同里。
小胡同的道路狹窄得可憐,僅能容一輛車勉強通過。
車子緩緩駛入,幾乎找不到任何可以停車的地方。
顧明無奈之下,只好將人送到后,就急忙駕車駛離,生怕堵塞住后面的車輛,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下了車,拎著手中沉甸甸的禮物,老顧的心情格外的沉重。
眼前這所破舊的16平方的小房子,承載了他太多的兒時記憶,而那段記憶,大多都是痛苦的。
他是家里最小的兒子,按常理本該是最受寵溺、呵護備至的。
可現實卻殘酷得令人心碎,每次家里有困難、有麻煩,爸媽就像踢皮球一樣,總是第一個將他踢出去,仿佛他是一個可以隨意丟棄的累贅。
當年知青下鄉的浪潮席卷而來,原本應該下鄉的是他大哥。
可為了保住大哥,他爸媽竟然想出了一個狠毒的主意,對外宣稱他撿回來的顧明是家里的老大,想將沒有血緣關系的顧明送鄉下去。
老顧得知此事后,滿心憤怒與不甘,他不愿看到無辜的顧明遭受這樣的不公,便挺身而出阻攔。
哪知,送顧明去只是個精心設計的幌子,真正的人選,竟然是他自己!
顧明不過是他當年撿回家的一個可憐路人而已,就算姓顧,也輪不到他爸媽來隨意安排他的命運。
于是,老顧這一反抗,便被他爸媽理所當然地送去了下鄉。
更過分的是,他們為了達到目的,甚至還改了他的年齡和身份,只為保住他大哥,全然不顧他的死活。
老顧對家人的行為做法深惡痛絕,心中滿是絕望與悲涼,便覺得離開也好,或許離開這個家,才能擺脫這無盡的痛苦。
于是,他毅然決然地將自己的東西都留給了顧明,并讓家里人承諾,一定會照顧好顧明,至少等顧明傷養好之后,再讓他離開。
可他家里人嘴上答應得好好的,轉身就把顧明給扔出去了,還把他留給顧明的衣服被子扔到了垃圾堆里。
即便顧明撿出來,那些衣物也早已被弄臟弄破,不能用了。
車上,望著那胡同,顧明也回憶起了當年的事情。
“當年我逃荒到京城,那個年代,餓死人是常有的事了。”
“我身上還有傷,年紀又小,旁人都不愿意收留我,覺得我是男孩子,本來就飯量大,還有傷在身,誰知道能不能活。”
“自己家里人都不夠吃,哪還有工夫管別人。”顧明回憶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眼神里滿是滄桑與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