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彪重重點頭,“我這就去安排!”
“記住!”方為安又補了一句,“告訴李四,也告訴張順……”
“有些話,爛在肚子里,比說出來要活得久!”
……
審訊室里。
張順蜷縮在審訊椅上,神情萎靡,一條胳膊上還纏著繃帶,那是抓捕時留下的紀念。
陳群坐在他對面,面無表情,手里慢條斯理地翻著卷宗。
李四搬了張椅子,坐在角落里,假模假樣地攤開筆記本和筆,眼睛卻在陳群和張順之間來回掃視。
“姓名。”
陳群開口,聲音不大,卻很清晰。
“張……張順。”
“犯過什么事,自己說。”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審訊進行得異常“順利”。
陳群問的,都是卷宗上那些板上釘釘的入室盜竊案。
哪天晚上,偷了哪家,偷了多少錢,怎么進去的。
張順對答如流,把自己干過的破事全交代了,認罪態度好得堪稱模范。
角落里的李四,緊繃的神經也慢慢放松下來。
看來,是自己想多了。
這陳群,也就是個按部就班的書呆子,沒什么花樣。
就在他準備低頭玩會兒手機時,陳群的聲音毫無征兆地響起。
“十月十二號晚上,你在哪兒?”
張順明顯愣了一下。
李四也猛地抬起頭。
陳群的眼睛看向張順,不給他任何思考和喘息的機會。
“鎮政府財務室,丟了三十萬現金。”
“是不是你干的?”
“不是!”
張順幾乎是吼出來的。
“不是我!絕對不是我!”
“那晚……那晚我在家跟我老婆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