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激動的說道。
“這首歌,當真有那么好聽?”
經紀人有些疑惑的問道。
“你根本不懂,這首歌的旋律,這首歌歌詞。”
“兩者之間的配合,已經做到了極致。”
“而且,這首歌的節奏,就是我最喜歡的風格。”
“這個江楓,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蟲嗎?他怎么能寫出這么讓我滿意的歌。”
jj激動的說道。
“那他的演唱會,你要去嗎?”
jj的經紀人問道。
“去,當然得去。”
“不就是一個演唱會嘉賓嗎?”
“為了這首歌,值得!”
jj當即表示道。
“可是,按照他們說的時間。”
“你那個時候,還有兩場商演,以及廣告拍攝。”
jj的經紀人說道。
“給我推了。”
“違約金賠給他們就是了。”
“為了這首歌,我可以付出一切。”
jj說道。
他家里本身就是有錢人。
所以,根本不缺錢好吧。
接商演,接廣告,也是因為,總要在閑暇的時間,給自己找點事做。
而一首能讓他如此滿意的歌,可不多見。
甚至說,jj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