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媽媽跟著哥哥生活后,我很少看到她,我對她的依賴與生俱來,我好想馬上訴說我的苦難。
來不及多想,我直奔媽媽跟前,像一只投林的小鳥。
媽媽沒看到我的狼狽,給我點了一百多塊錢咖啡,溫柔笑道:“沒喝過吧。”
我小心翼翼盯著她,多希望她能伸手撫摸我一下,這樣我就被治愈一大半。
可媽媽撩開一條褲腿:“看,這是在國外做的義肢,和真的一樣,絲毫不影響行走。”
我一窒,又由衷道:“太好了,媽媽,我真為你感到開心。”
瞅著我喝了一半咖啡,我媽語氣沉了沉:“我跟著你哥哥,你支持嗎?”
我苦澀一笑:“支持。”跟著哥哥才能過上好日子,跟著我只能住出租房,被左鄰右舍打擾。
“好,既然你支持,那么,你可以跟我們斷絕關系嗎?從我和你哥哥的戶口本遷出來,你嫂子現在還沒拿結婚證,你哥很怕你嫂子看到戶口本你有你的存在,會不高興。”
“安安,為了把你遷出戶口,我和你哥哥介紹了一段婚姻給你,你看看這個男人。”
讓我找男人遷戶口,怕我和他們一個戶口本,嫂子不喜歡。
斷絕關系
這是我能聽得懂的文字嗎?
我突然耳鳴了,左手捂著左耳,右手用袖子包住,按住右耳,縮在一團,卻如同在深井之中。
不,不是這樣的,我恨不得變成聾子,不想聽。
“安安,只要你結婚,遷出戶口,我私底下還是會過來看你,你永遠是我的女兒。”
她伸手在我頭上拍拍,不是安撫,是讓我聽話。
我眼淚迷住視線,聲音帶著哭腔:“不,我不結婚,不要逼我。”
多少人嫌棄我三級殘廢,結婚意味著要進去一個陌生家庭。
接受別人的審判,我的經歷有可能會在男方家庭里曝光。
我的肢體會曝光在男方所有親戚朋友面前,被人審判嘲諷,背后說我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