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秦明的話,蔡墩明白了。
這要是百八十斤的動物,兩個大小伙子可以抬回去。
二百六七十斤的家伙,兩個人抬著可費勁。
如果道近還可以,畢竟離家太遠了。
“我聽明哥的!”蔡墩說道,“不過,明哥,你烤肉,我扒皮吧。”
烤肉比起給野豬扒皮要輕松多了。
“卸肉是個技術活,還是我來吧。”
秦明說的絕對是實話,不然,也就不會有庖丁解牛這個成語典故了。
秦明在那邊嫻熟地肢解野豬,蔡墩這面的野豬肉串也烤得差不多了。
肉香在山林里彌漫。
香味飄進蔡墩的鼻子里,他的肚子開始抗議了。
他也不由得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唇。
這一幕正好被秦明看見,便笑道:“墩子,看著點火,別烤糊了。”
“明哥,烤好了,過來吃完飯再干吧。”
“好嘞!”秦明也是餓了,放下手中的侵刀。
“給,明哥,趕緊造,老香了!”蔡墩把一把肉串遞給了秦明。
秦明接過肉串,吹了吹熱氣,張口一咬一扯,一塊野豬肉就入了口。
齒頰留香,讓人陶醉。
唯一遺憾的是就是沒有咸淡。
但這難不倒秦明。
他把大醬抹在了肉串上,味道頓時更美了!
“墩子,來喝酒!”秦明擰開酒葫蘆的蓋子,用蓋子當酒杯。
蔡墩則是直接用酒葫蘆喝。
兩人一口酒,一口肉,就這樣享受著人間美味。
蔡墩吃得是滿嘴流油。
“太舒坦了,明哥,你說神仙是不是就過這樣的生活?”蔡墩的表情十分滿足。
秦明一笑,同時心生感慨。
底層小人物太容易滿足了。
幾串肉串而已,竟然有了神仙的感覺。
“墩子,這可比神仙的日子差遠了!不過,你只要跟著哥,好好干,哥一定讓你過上神仙一樣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