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珍滿身滿臉都是血,這讓剛剛進來的龐廷都嚇了一跳。
他看向地上的三具尸體,又看了看拿著刀子的宋珍。
“哐當——”
刀子落到了地上,宋珍直接腿一軟,跪在了地上。
我用毛巾將刀子包起來,對宋珍道:“去洗個澡,把血衣服給我們,我們會處理好一切的。”
“謝謝你,岸岸。”宋珍白著臉向我道謝后,走進了浴室。
等她把血衣丟出來后,我將嶄新的衣服遞了進去。
龐廷已經將尸體用肥料袋子裝好了,為了防止血流出來以及尸體的形狀太過明顯,他還塞了棉花和糠進去填充。
“王妃,這是怎么回事?”
“別再叫我王妃了,”這不是我第一次和龐廷這樣說了,但是,上次龐廷壓根就沒有往心里面去,“如果你是想問宋珍為什么殺人,我可以直接告訴你——是我和宋珍說,想解決這一切,只有喪偶這一條路。”
和這種人渣離婚很難,而且離婚后,他依然會糾纏不休。
到時候,宋珍的家人還得遭殃。
宋珍的孩子太小,母親又太老,根本經不起折騰。
“原來如此。”龐廷不再多說什么,我們一起扛著肥料袋子去了深山。
龐廷吹了一聲口哨,一群肉食動物立刻圍了上來,將肥料袋子連同著尸體一起撕碎。
我對這一幕,并沒有任何驚訝。
畢竟,龐廷可是精怪,精怪呼朋喚友是很正常的事。
我靜靜地看著這一幕:“你會怪我多嘴嗎?”
龐廷搖了搖頭:“我其實很想親手殺了他們。這種人渣完全沒有必要活著,但是我擔心宋珍會害怕我,所以遲遲沒有動手。我現在只是后悔,沒有鼓起勇氣做一個男人,還弄臟了宋珍的手。”
以我對宋珍的了解,一旦龐廷真的罔顧她的意愿殺死她的丈夫和兄弟,那龐廷和宋珍就沒有可能性了。
如果我貿然對她丈夫出手,宋珍也會不再信任我。
所以,她自己動手才是最好的結局。
畢竟,這是她自己的因,果也應該是她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