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著我的手,語氣是慣常的溫婉,說出的話卻讓人窒息。
“快,回去給你爹道個歉,這事就過去了。”
過去了?
我看著她,這個在我離家十年,只給我寫過三封信的母親。
信里說的,無非是讓我保重身體,好繼續替哥哥建功立業。
沒有一句,是問我女兒辛不辛苦,女兒想不想家。
“娘,他們要我喝絕嗣湯。”
我平靜地陳述事實。
我娘的臉色變了變,隨即避開了我的目光。
“那也是為了你好,為了我們云家好。”
“你一個女孩子家,以后總要嫁人的,不能生育,反而能讓你夫家更安心,不會覺得你是為了圖謀什么。”
“你哥哥繼承爵位,我們全家都能跟著沾光,你將來也能嫁得更好,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她這番話,說得那么理所當然,那么溫柔體貼。
我聽著,卻覺得比數九寒冬的風還要刺骨。
我慢慢地,一根一根地,掰開她的手指。
“娘,你知道我在邊關,是怎么活下來的嗎?”
“我睡在死人堆里,三天三夜不敢動,靠喝血水活命。”
“我為了保護糧草,一個人擋住過三十個敵軍,身上中了七刀。”
“我胸口這個疤,離心臟只有半寸。”
我指著自己的胸口,看著她漸漸變得驚恐的臉。
“我以為,我用命換來的一切,能讓你們看到我,能讓你們把我當個人。”
“現在我明白了。”
“在你們眼里,我活該。”
我甩開她的手,再也不想聽她任何一句話。
這個家,從上到下,都爛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