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杰靠自己已經把握不住局面了,用胳膊肘杵了杵坐在旁邊的金牌律師,壓著聲音道。
“我有話要說。”
律師是收了錢的,哪怕對方已經有了足夠充分的證據,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他也得為雇主辯上幾句。
“唐杰會跟時歸說他是富二代是因為他一直都這么認為,這是個人認知問題,不存在故意欺騙。”
“唐杰對時歸做出的承諾也是有效的,只要她能按照約定嫁給他,他就會履行讓她當富太太的承諾。”
“現在的關鍵問題是被告反悔了答應結婚的事,有以結婚為借口騙取錢財的嫌疑,被告應當返還財物。”
律師面不改色,說得有理有據。
“唐杰明明就是故意欺騙,他怎么能這么說?”
一直在旁聽席聽著的時薇被這番無恥言論震驚了。
“原告方律師說的有一定道理,被告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法官并不認同律師的說法,但確實有一定道理。
“我可以退一步,當他沒有騙我,但他給我花的錢不該這么算。”
時歸已經查看了他跟原主的所有聊天記錄,還梳理了原主的相關記憶,唐杰花的很多錢都不是單獨給原主花的,而是他們一起花的,比如一起吃飯、約會、旅游等,這些都是共同消費,不應該算在原主身上。
“還有他給我轉的賬,大部分都是在我生日的時候和過節的時候給的,本質上是屬于節日紅包,這些是屬于一般贈與,對方無權要求返還。”
她拿出了更多的聊天記錄以及在約會時拍的照片和視頻等作為證據。
“我跟他談戀愛的時候也給他花了錢,給他買了禮物,本來是正常戀愛,如果他沒騙我的話。”
時歸強調了這個假設,并且給出了原主給他購買禮物的消費記錄以及給他發生日紅包的轉賬記錄。
雖然原主給他花的錢全加起來也不到兩萬,但至少可以證明他們戀愛是有來有往的,并不是只有唐杰在單方面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