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無奈的輕嘆一聲,宋觀潮提醒道:“我的罪名是,假借李福海副市長名義,收人錢財,幫他人安排編制,行權錢交易。”
梁嘉嘉并不笨,經他這兒一提醒,頓時想到了什么。
“你是說,李福海?”
“我可沒說,這是你自己猜的。”
梁嘉嘉忽然沉默。
她接手這個案子時,并未去細想。
因為證據太齊全了。
連陳大志那個中間人,都指認了宋觀潮。
看起來,這個案子沒有任何的漏洞。
可仔細推敲便能發現,這個案子有一個巨大的疑點。
那就是,宋觀潮擔任司機才半個月。
一個退役轉業,擁有行政編制的司機,才工作半個月就借職務之便,行權錢交易……
不是說沒有這個可能,只是可能性極低。
而且,宋觀潮還主動將那百萬現金交了出來。
他如果真的做了,完全可以將錢轉移到無人能發現的安全地方。
何必上趕著把證據交出來?
稍微有些政治經驗的都能看出來,他就是被拉出來頂罪的倒霉鬼。
至于替誰頂罪……
答案早已昭然若揭了。
梁嘉嘉沉默了幾秒,道:“我會調查,如果你真是被陷害,我一定會找出證據,還你一個公道!”
“謝謝。”
“不用謝我,我是警察,這是我的職責。”
……
錦星賓館,二樓,205房。
李福海下午被紀委帶來這里,并非雙規,只是配合調查。
面對紀委工作人員的所有問題,他有問必答,非常配合,這大大減輕了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