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大山,你與衛國在這次挖出魏國平錢財案件里,立了功,每人獎勵30塊,也可以去公社領取這筆獎金。”
大山高興壞了。
“嘿嘿!”
“我第一個挖出鐵盒子,有30塊獎勵,我都能夠領獎金了,看以后,誰還敢瞧不起我。”
大山說著,回頭看衛國。
“衛國,我們是先去領錢,還是先打魚?”
可衛國一看大山那副要立馬跑去把錢領了表情,笑笑。
“先去領錢吧,領完錢,回來再打魚,打魚的東西,就放這里,用草遮一下,都是咱們靠山屯的人,也沒人來拿。”
“好啊!”
大山應一聲,趕緊拉著衛國去領錢。
趕到公社。
領錢的人已經排了一個長隊。
有十塊、幾塊、二十塊、三十塊,不等。
然后,就要排到衛國和大山的時候,他們前面一名男子,緊張地上前一步。
“公安同志、公社領導,我之前挖到一株超過60年份的野山參,賣了整3000塊,按公社規定,個人最多得150塊,余下全部交公社。”
“請問,現在只按百分之二十收取,我這錢,還能全部退嗎?”
公社領導互相看看,猶豫著。
退2250元。
太多了吧!
可以退,但少退一點,這人能拿到錢,也一定不會多計較。
幾名公社領導眼神交換著意見,再看向,坐在一旁的公安隊長王志飛。
王志飛似乎也讀懂這幾位公社領導的意見,皺皺眉,沒予理會,堅定回復。
“能退!”
“該退的,一分不少,全額退!”
“這是2250塊!”
“不僅是你,這里面記錄,還有兩人數額較大,一人要退830元,一人要退470元,我在此監督,都堅決依規矩,一分不少退還。”
王志飛說著,數出2250塊,遞給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