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嶄新的皮襖,是用那頭狼王的皮硝制好后,她一針一線縫出來的,又厚實又保暖。
王衛國穿上皮襖,又挎上新買的56半,腰間別著獵刀,背上裝滿干糧和水的帆布包。
他整個人看上去,如同一座即將移動的小山,充滿了力量感。
“我進山了。”
他在沈青青的額頭上輕輕吻了一下。
“在家等我回來。”
說完,他便轉身,大步走出了家門,消失在清晨的薄霧之中。
這一次,他的目標很明確。
之前在山中追剿狼群時,他曾無意中發現過馬鹿留下的蹤跡。
那可是好東西,鹿茸,鹿鞭,鹿肉,渾身是寶。
然而,他剛走到沈家村的后山,還沒等深入,眼角的余光就瞥到了一抹灰影。
是狼!
王衛國瞬間警惕起來,迅速閃身到一棵大樹后。
他架起56半,透過瞄準具望去。
不遠處的山坳里,四頭瘦骨嶙峋的野狼正圍在一起,啃食著什么東西。
看樣子,是之前狼群被打散后,僥幸逃脫的殘兵敗將。
王衛國眼神一冷。
既然遇上了,就沒有放過的道理。
他沒有絲毫猶豫,拉動槍栓,瞄準,擊發。
“砰!砰!砰!砰!”
四聲清脆的槍響,在寂靜的山林中回蕩。
新槍的后坐力比加蘭德要大,但王衛國的雙臂穩如磐石。
四頭狼應聲而倒,連慘叫都沒來得及發出一聲,就徹底沒了聲息。
王衛國吹了吹槍口的硝煙,臉上露出一絲滿意的微笑。
這錢,花得值。
他走過去,將四頭狼的尸體拖到一起,決定先送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