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中,一個女孩直接走上前來狠狠扇了我一巴掌。
“沈杰,你為什么要欺負媽媽?”
我睜眼一看,竟然是三年沒見的姐姐。
可我來不及表達重逢的喜悅,她的話就讓我如墜冰窟。
“媽媽經常偷偷來看我,還給我買好多好多禮物。”
“她是個好媽媽,你為什么要這樣做?”
陳芳一手牽著姐姐,一手撫著愈發明顯的小腹,徑直往法院里面走,都懶得看我一眼。
“寶貝女兒過來,別跟這種人說話,惡心!”
我對她的最后一絲幻想徹底破滅。
原來,她不是不愛她的孩子,只是不愛我。
我木然地走進法院,在原告席坐下。
觀眾席早就坐滿了人,明里暗里都對著我拍個不停。
法官不耐煩地看著我,宣布開始。
“原告沈杰,請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沒有盡到撫養責任,否則今天將判你敗訴。”
陳芳的律師搶在我前面發言。
“原告是一個叛逆期的青春期男生,只是因為零花錢不夠,才鬧出這些事來,不可能有證據。”
我轉頭看了一下身旁的公益律師,她懶懶開口。
“我同意對方律師說法。”
此言一出,觀眾席人聲鼎沸,對我冷嘲熱諷。
“連他的律師都不站在她那邊,這人算是廢了。”
我深吸一口氣,冷冷掃視了一圈,當場舉起了鞋子。
“不是要證據嗎?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