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個家熟悉到不行,進出不會被懷疑,又厭惡夢雅到恨不得將其趕出去。
那就是他——能見音輝。
說得也是,除了音弓,他也很討厭夢雅。
而且——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這里是他的房間。
案發地點就是他的房間。
b起音弓、音悅,還要有更多下手機會,即使是半夜、世界末日,進出這個房間,也不會招來奇怪的目光。
合情合理。
實在是合情合理。
動機、狀況一應俱全。
就連音輝也承認,他自己是有理由并有足夠的時間殺害夢雅。
他就是這起命案的真兇。
「才不是!我才不是這起命案的真兇!真的是我g的,我自己會沒有相關記憶嗎?還要花半天時間ga0前面那一出嗎?對我根本就沒好處!就算是狡辯,也不會到最後忽然冒出原來我才是真兇的結論!」
一定是其他人做的。
這種看似答案就在眼前,其實都是欠缺想像力害的,在許多推理劇、推理不是很常見嗎?
音輝也不會否認,人稱偵探nv王的阿嘉莎克莉絲蒂曾寫過一本,結局是主角竟是事件的兇手,不過同樣的情況來到他身上,情節與最後肯定會不一樣。盡管他很討厭夢雅,他也不曾付諸行動,證據就是在這之前的他,一直渾噩地過日子!
事到如今,音輝也不會管,這種說法有沒有出息,要是現在不解釋,他就要蹲監獄吃牢飯。
「而且,為什麼我要緊張?我本來就沒做什麼虧心事,為什麼要緊張成這樣?說到底,解釋清楚就好了,只要解釋清楚就好了。」
音輝就是相信自己是清白的。不管理由或證據再充足,他都不會是這起謀殺案的兇手。這就是事實。
可是,當他再次回想起昨晚的事情,又讓他心底那gu不安開始蠢動。
因為……不是有一種情況,即使本人不是自愿的,到最後也會被判罪嗎?
酒醉。
酒駕就是這麼來的啊。
當然了,音輝既還沒成年,也不喜歡喝酒,昨晚的他要是真做了什麼,溯回本源并不會出現酒jg這家伙。
但是,他會突然提及這個字眼,也不是說好玩的。這個例子是有意義的。因為像這樣自己不知情,最後犯下滔天大罪的就是自己,酒醉只是其中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