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留她呆在我這,她卻高興地跟我說高考出成績了,她考上名牌大學了,要回去讀書報答她的爸媽。”
“你是她的媽媽嗎,真幸福啊,有個這么好的孩子,勤勞懂事。”
我紅了眼眶,死死咬著下唇,半晌才點點頭,啞聲笑道:
“是啊。”
我在這里住了下來。
在蕙蕙的日記里,我看到了每天都來店里要飯吃的黑色流浪狗,果真是小小一只,很通人性。
我還聽到了很多來這里住店的旅客的故事,確實很讓人覺得感慨。
這一切,都是蕙蕙留給我的。
她在回京城之前,在日記里寫道:
“云南真是個好地方,等我大學畢業了就來這里開一家民宿,帶著媽媽每天在這里曬曬太陽,打掃打掃院子,聽著路人的故事,心情也會好不少。”
蕙蕙去了,但我可以留在這里,完成她的意愿。
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我裝修好了店鋪,在另一條街,面靠大海,春暖花開。
如果蕙蕙看到了,肯定很開心。
那孩子最喜歡花了。
因為地理位置夠好,來我店里居住的客人不少,日子倒也一天天這樣過了起來。
本以為以后的日子能夠一直這樣平靜。
直到那天,店里來了不速之客。乍一眼,我甚至都沒認出那是謝嬌嬌。
她整個人瑟瑟發抖,蜷縮在店里的角落,一會抬頭看我一眼,一會立刻低下頭恨不得將自己埋起來。
一看就是得了心理疾病。
“綰綰,我來接你回家了。”
謝斯南沙啞的聲音傳到我耳邊,我收回視線看著眼前的男人。
短短兩個月不見,他瘦脫了相,眼窩凹陷,看起來像個瘋子,再也沒了之前帥氣的模樣。
我輕輕蹙眉:
“謝斯南,我們已經離婚了。”
謝斯南搖搖頭,看向我的眼神依舊炙熱:
“我知道你還在生我的氣,不然不會來云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