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臨走時,孟遙往張桂蘭的手里,塞了兩百塊錢。
“丫頭,你這是干嗎?”
孟遙解釋道:“嬸子,我想暫時在你這拼伙,但也不能一直白吃白喝。
雖然你不介意,可我這心里過不去,所以這錢必須要給。”
張桂蘭連忙推過去,孟遙剛被趕出家門,身上就沒幾塊錢,怎么能拿她的錢。
她皺著眉頭,生氣道:“你把嬸子當外人了不是,嬸子說過既然孟家不要你,以后你就是嬸子的親閨女。
你這么做,是不是在嫌棄嬸子?”
就知道張桂蘭會這么說,所以一早就想好說詞。
“嬸子,我要是拿你當外人,今天就不會回來了。
就是因為拿你當自家人,所以才上交生活費。
你要是真拿我當女兒,那這錢你就當替我存著。
只有放在你這,我才放心。”
以后她拿不拿回來,再另說。
先忽悠對方把錢收下,自己才能吃得安心。
張桂蘭本來就嘴笨,只有在罵人的時候,她才能使上勁。
所以推脫這事,她耳根子軟,根本拗不過小輩。
“那行不過說好了,以后你要是想用錢就找嬸子。
若是不用,嬸子就都給你攢著,等你以后出嫁用。”
前世,孟遙和齊云海成婚時,李玉琴啥都沒有給她。
只是臨時買了幾床棉被,讓她一起嫁過去。
這件事,讓她在齊家人面前抬不起頭,每次吵架毒打時,都要出來鞭笞一頓。
孟遙真的挺恨的,現在一對比,更恨了!
想到這鼻子一酸,猛地抱住張桂蘭:“謝謝嬸子,你對我真好。”
所以這錢,她更不會再往回拿了。
并且在心里偷偷決定,等自己以后穩(wěn)定,就將張桂蘭母子,接到新房子里一起住。
她又可以重新擁有新的家人。
孟遙帶著身份證和新辦的戶口本,去了房產交易中心,流程已經完成,順利拿到了房產證。
望著手里,閃閃發(fā)光的本子,她高興得合不攏嘴。
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孟遙做夢都想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
她被孟云海毒打逃跑回孟家時,以已經斷親為由,遭到孟家人的轟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