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林溫其實沒弄壞過加雷斯的任何東西。
相反,她經常幫他修東西。
修車這種事就不說了,她干這個是要收錢的,主要是某些零散的小物品,她會幫忙處理。
就比如說,外套的拉鏈。
偶爾會有這種事,拉鏈的拉頭卡住了,弄壞它的人卻并不想管。只是隨意地把衣服搭在副駕駛的靠背上。林溫坐進來恰好發現,就拿起來幫他修。
她背包里有筆盒,用鉛筆削了點鉛粉出來潤滑,再拿曲別針挑幾下,就又拉得動了。
說明過程的時候,林溫講得很輕巧,即使她和拉鏈纏斗了半天,弄得滿手臟兮兮的。
外套是黑的,看不太出痕跡,可她手上的鉛粉實在很明顯,多少有點尷尬。
什么劣質鉛筆,什么劣質拉鏈,這衣服不如丟了。
她很想抱怨,可用這種破辦法主動進行維修的,正是她本人,她怪不了別人。
弄臟了自己的手和他的衣服之后,她感覺這場約會有點完蛋了。只能積極地考慮著,就算這種曖昧的關系不合適,說不定還是可以和他做個朋友,也不壞。
那天是第二次約會,她對加雷斯的態度更多是好奇——好奇自己和他會變成什么關系。
和他在一起,確實有些興奮,但和戀愛的雀躍有點區別。更像是因為沒有接觸過他這類人,所以會好奇地想象,緊張地探索。并不是因為喜歡他,才想靠近。
她如此對自己說。
可馬上,事情改變了,她的感情變得有點微妙。
加雷斯很驚訝,那玩意居然可以被修好,他停下車,把衣服拿過來看了看,說她很厲害。
他很知道怎么讓表情和言語都無比真誠,讓她不由得驕傲于自己的技能。
輕松的閑聊持續了一會兒,加雷斯順手翻出包濕紙巾。他拆開包裝,拿出一張,牽過她的手,仔仔細細地,把她滿手的鉛粉擦得干干凈凈。
這期間他沒有抬頭,只專心擦拭著。
她現在還隱約記得,他的手掌是怎樣包裹著她的手指,隔著紙巾,從她的虎口到指尖,再到下一個指縫。
就是那樣的觸碰,讓她多少有一點點動心。
她看著他的頭發,清爽的深褐色,不禁遐想起自己是否可以把它們揉亂。他明明是她不會想接觸的那種男生,可現在他主動開放了自己的邊界,也許她應該走近,嘗試看看會發生什么。
林溫走神了,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等她緩過來,第一次試著認真地看向加雷斯,卻發現他始終凝視著她。
眼神相交的下一秒,他吻了她。
這個吻讓兩人呼吸靠著呼吸,心跳也變得一致。
他不說話,繼續吻她。
錯落的吻讓她選擇閉上自己的眼睛,視野里卻還殘留著他雙眼明亮的色彩。
她被一種小小的喜悅控制了,感到被他納入視野的自己,變得很重要。
她開始明白為什么那么多女孩喜歡他。
也許就差一點,情節展開就會變成,她為此著迷,狂熱地陷入一場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