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我喝不喝酒,泡不泡吧,追我的人是不是得用火車拉。
只要黎旼查出這些,就能知道我是個愛玩胡鬧的。
那么,他率先便能排除我是宗凌大哥的人。
隨后我再亮亮罩子!
琴棋書畫你要覺得不夠看。
我唱歌跳舞和運動都手拿把掐!
近一步接觸后,我還怕找不到最有力的證據嗎?
宗凌大哥直白的說道,“黎旼作為知名富商,早年為了打入內地市場,曾給自己包裝成了慈善家,他在外都很正人君子,沒有一些頭目的不雅惡習,更不會當著屬下的面就對女人動手動腳,所以你和他相處,在外面是相對安全的,只是你們獨處的話,就需要你……”
話頭一頓。
我當即了然!
回到私人場所,那便是我的主場了!
一來是我有點武力值,二來則是我堪比魔術師的職業。
若是宗凌大哥找個女同事去完成這個任務,那奉獻的不要太多,我去就完全不同了!
而且聽宗凌大哥那意思,像黎旼這種手上沾過血的人,身上都有辟邪物件兒,邪祟不敢侵擾,所以放鬼對他沒用,但我是大活人啊,咱又不怕他的物件兒。
最能讓宗凌大哥托底的是,我還有修為加持。
夜深人靜時,我使點邪術,迷惑下他的心智,保個全身而退還是很簡單的。
即便是玩脫了,玩兒砸了,真到無法彌補那步了,我還能不受陽法限制的去轟他!
按死!
省花生米了!
當然。
想歸想。
不到萬不得已咱不能那么干。
真要給黎旼一掌轟死了,不提后續掃尾,我首先得承受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