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經理蔡玉河跟我單獨談話,他很痛心地說:“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事,王師傅一再要求對你進行嚴肅處理,我只能按照規章制度辦了。”
“經理,我沒有偷海米,只是進了一趟廚房拿了自己的東西……?!?/p>
這個時候,林助理來了。她請了假,修自行車來著。
我繼續說:“你就這樣把我開除,是對工作的不負責。我走了,但是小偷卻繼續在。而我呢,昨天剛來,今天就被開,哪個單位還敢再收我?”
“你必須嚴查,給我一個明確的交代,不然說什么我也不走!”
林助理還蒙在鼓里,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蔡經理,問:“發生什么事了?”
蔡玉河說:“小林,是這樣。王佑軍找我,說小肖昨天晚上偷了廚房二斤海米,他自己已經承認了。他說廚房不要這樣的內鬼,退回來讓我處理。”
“員工守則規定得很清楚很明白,但凡有盜竊行為的員工,一律開除。我跟人事部門做了溝通,只要我寫個處理意見,他們就把小肖的檔案退回來。”
“現在不是從前了,只要部門負責人一句話,就可以讓一個人回家。以前的程序太復雜了。”
我在爭辯,雖然非常無力:“蔡經理,我一直沒有承認是我偷的啊,你不能只聽他的一面之詞。”
蔡玉河微笑著問:“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去了廚房?”
“去了,我去廚房更衣室拿我的東西?!?/p>
“你是不是沒有開燈,從側門進去的?”
“正門鎖著,我去側門那里一推,門就開了?!?/p>
“王師傅的推斷是合理的,如果光明正大地進去拿自己的東西,為什么不開燈?而且側門平常是反鎖著的,你怎么知道昨天晚上就沒鎖呢?分明是提前做了預備。”
我被問得有點難以招架,也非常地著急,越著急,越被打亂了思維,越說不出話來,只是臉憋得通紅。
蔡玉河帶著關心的口吻說:“這樣吧,你還小,以后的路還很長,就不在檔案上寫你是因為盜竊行為被開除的,直接寫成你不喜歡這里的工作,不干了。小伙子,行嗎?”
“不行,我沒偷!”
這時,聽到這里的林助理插話了:“蔡經理,依我看處理得草率了。首先,肖成絕對不是那種小偷小摸的人,咱也不說這個,就說這個定義吧,王佑軍能定人的罪?”
“他只不過是個廚師。而蔡經理你在聽了王佑軍的一面之詞后,沒有經過調查,就認定肖成偷了東西,并迅速地按照王佑軍的要求,對肖成做出了開除的處理,根本就不合程序,給人濫用職權之感?!?/p>
蔡玉河說:“肖成是昨天來的新員工,試用期還沒過,讓他走人用不著那么麻煩?!?/p>
“這關系到他的名譽,說不定因為這樣一個決定,就有可能毀了他的一生。既然廚房丟了東西,應該報治安科。治安科根據情況,可以把肖成當成嫌疑人進行調查,如果情節嚴重,他們可以報屬地派出所處理。蔡經理,我說得對嗎?”
蔡玉河點點頭,說:“按照程序,是應該這樣走。我想得過于簡單化了,還不如你想得周到,你真不愧是高才生啊。好,這件事就交給你處理了,我下午還得去醫院檢查。”
蔡玉河身體不好,整天病懨懨的,經常請假不來上班。
在林助理的爭取下,事情終于有了轉機。是的,這份工作我可以不要,但必須還我清白。
我清楚得很,如果不是林助理及時趕到,我已經被趕出了賓館,我的人生中,就有了一個小偷的污點。不管過去多少年,但凡認識我的人,都會指著我說:“這個人是小偷。”或者說:“他以前是小偷,被神都賓館一號餐廳開除過?!?/p>
我很慶幸,如果昨天晚上我不曾救過她、不曾把她的踝關節復正,她能重視我?能為我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