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晴笙回國后接到不少畫廊、工作室遞來的橄欖枝。
有些畫廊提出要以傳統的長期代理模式與她簽約。
此模式對于江晴笙來講太復雜,要考慮代理的范圍,例如時間、作品、代理性質等等。
她先前在國外的時候,就在簽署畫廊代理協議時,因售出作品的分成與短期合作的畫廊鬧過不愉快。
人生地不熟,語言方面也沒有中文用起來那么順暢,總歸是吃虧的。
后來突然有位當地很厲害的律師主動找上她,說是受一位先生之托來幫她合理維權。
因為那段日子梁祁安一直在動用自己的資源為她找合適的律師。
江晴笙下意識地以為是他,還特意發消息道了謝。
梁祁安一頭霧水,打來了電話,說自己并沒有找律師上門,擔心江晴笙是不是被騙了。
于是江晴笙便多詢問了一些律師的信息。
律師說不知曉那位先生的全名,只知道是個中國人,全程一直是他的助理在和自己聯系。
江晴笙不是沒懷疑過,那個人就是岑淮予。
但轉念一想,岑淮予連和自己在一起的那段時間里都沒這樣的細心,遑論已經分開快一年。
因為在簽約合作的方面上過當,江晴笙現在多留了心眼,凡事都考慮嚴謹。
美院的劉教授前段時間也找過她,表達了想簽她的意向。
江晴笙這人,性格雖然溫和好相處,但她很有自己的主見。
既然沒這個意向,就毫不拖泥帶水地拒絕了。
el一直是她的個體藝術經理人,也承諾過假如江晴笙創辦自己的工作室,她一定會跟著一起。
周末一家子去了趟吟花巷陪外公吃飯。
趁著人齊,江晴笙簡單表達了一下自己想創辦一個藝術工作室的想法。
全員通過。
那天之后,江晴笙就開始找合適的工作室店面。
溫城的藝術園區大多不在市中心,且附近的店鋪很多都只租不賣。
她沒打算揮霍錢財,找到一棟合適的小樓后,她開始和房東商討房租事宜。
才砍價到九折,房東太太一個電話打來,財大氣粗的直爽勁兒十足。
“不好意思啊美女,這小樓不租了,賣出去了。”
江晴笙懵了,“這么突然就賣了?您不是說只租不賣嗎?”
房東太太:“沒辦法呀,他給的太多了,我很難拒絕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