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們苦不堪言,可又不敢反抗,只能砸鍋賣鐵得交稅。結果不少人家連糧種都交了出去,靠著吃樹皮、刨草根熬過一個冬日。可是開春之后怎么辦呢?想種田也要有糧種啊。
這個時候李大善人就登場了,他拿出了糧種借給農民去播種。當然不是白借的,要利息的,月利息20,年利息240。
要是當年風調雨順,那倒也罷了。等到豐收,勒緊褲腰帶,交了稅,說不得還能還了本息。可是,沒有更糟糕只有最糟糕。
總是有各種各樣的情況讓田地欠收,連綿的雨,突然的降溫,豐收前的蝗災——農民們的抗風險能力太差了,一個不小心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場。
除了天災,又有人禍。田里減產,郡守加稅。扒著指頭分配著家里的糧食,算來算去只有死路一條。
除了死路,“李大善人”給他們指了一條活路,“把你家的田地抵給我還債不就行了,哪日債務還清了,田地還還給你們!”
可是,那滾雪球般越滾越多的債務,猴年馬月能還得清?老子還不完,兒子還;兒子還不完,孫子還。子子孫孫從有田有地的自由民再度淪為佃戶、奴隸。
然而眼下這位苦主狀告李甲田強奪田產卻是站不住腳的,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糧種借了嗎?借了。
還了嗎?沒有。
“但是!”賀蘭定話鋒一轉,問道,“當初借糧的簽字畫押可在?”
“在!”瘦弱的少年膝行上前,遞上那張沾滿血肉的借條。
賀蘭定拍案而起,大喝一聲,“大膽李甲田,竟然無視國家法度,來人,將罪犯李甲田給我鎖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倘若欠下的債務計算違背了國家法律,那么這份欠債還算數嗎?
自然不算數的。
按照大魏律法,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貸款年利率不得超過100。而按照李甲田借條上的約定,糧種年利率240。
違法了!
【作者有話說】
賀蘭定:善用法律武器!
高利貸一行自古有之,
盡管歷朝歷代都有明令禁止,但是由于其超高的利潤,永遠是屢禁不止。甚至到了大魏朝,
因為寺廟經濟的繁榮,
就連得道高僧都下場參與其中。發展至武帝年間,
整個都城的三分之一都是寺廟的產業。
為了穩定社會秩序,
遏制寺廟經濟的狂野擴張,
武帝下令高利貸年利率不得超過100。
“所以啊!那些年利率超過百分百的,都是違反國家法紀規定的!借條、拮據、約定什么的,都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