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林東凡,讓林東凡死在京城,一了百了。
這是常務幫的第一志愿。
派人潛入草帽胡同的37號大院,悄悄摸摸地把東西搬走,那只是常務幫的第二志愿。
常務幫的解題思路很簡單:
誰搞事情,就解決誰!只要解決掉了搞事情的人,就天下無事!這屬于典型的官僚主義作風。
考慮到后果的嚴重性。
李橫波更傾向于跳過第一志愿,直接執行第二志愿。
可惜這件事輪不到他去自作主張,上船容易下船難,現在他只能硬著頭皮替常務幫賣命,否則死路一條。
學尹秋紅出逃?
沒那條件。
尹局是只進化出了反傷鎧甲的妖孽,手段不比肖老板差到哪去,平時表面上對上級言聽計眾,其實早就留了一手,時刻防著肖老板殺人滅口。
她早就轉移了資產。
不管逃到哪里,下半輩子都可以衣食無憂,甚至可以請保鏢。
怎么學她?
就自己那點微薄的財力,出境不用半年,指定得去餐館里涮盤子打工,然后在某個漆黑的晚上,被人背刺一刀,嘎在大街上。
“不,這不應該是我李橫波的結局!”
“我得活著。”
“林東凡,你個狗日的,都是你把老子害得這么慘!當初是你逼得老子無路可走,不得不上常務幫的賊船。”
“現在,你他媽又搞事情,逼得老子兼職當殺手。”
“等死吧你!”
繁華的大街上,李橫波一路低著頭思忖著、憤怒著,與周圍熙熙攘攘的人群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