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陳景元時,星星已經陪伴了我五年。
陳景元會夸它可愛,會象征性地摸摸它的頭。
直到我們談婚論嫁,他第一次在我租住的小公寓里過夜。
第二天早上,他打著噴嚏,紅著眼睛告訴我,他對貓毛過敏,很嚴重。
他說:“韻佳,我愛你,我想和你共度余生,但我的身體你知道的,愛我,就要尊重我的身體,對嗎?”
經過漫長的煎熬和掙扎,我猶豫著要為星星找新的領養人。
然而還沒等我找到,就得知已經被陳景元送走了。
木已成舟,就是再舍不得,我也只能忍了下來。
但半個月后,我卻在一個散發著惡臭的地下車庫里,找到了星星的尸體。
它被人用一種極其殘忍的方式虐待致死,身體被肢解,散落在骯臟的角落里。
我只從一撮熟悉的橘白色毛發上,辨認出那是我的星星。
那天,我抱著那堆殘缺不全的碎塊,在地下車庫里哭到虛脫。
我打電話給陳景元,聲音嘶啞地質問他,那個領養人到底是誰。
他沉默了很久,才在電話那頭輕聲說:“對不起,韻佳。”
“那個人是我在網上隨便找的,我只是想盡快解決掉這個麻煩。”
“我怕你不舍得,所以騙了你。”
那一刻,我如遭雷擊。
那是我第一次,對我們的愛情產生了懷疑。
但最終,我還是原諒了他。
在他的甜言蜜語和信誓旦旦的保證下,我選擇了自我催眠。
我告訴自己,他只是太愛我,太在乎我們的未來。
我把星星的死,歸咎于我自己的愚蠢和軟弱。
這份巨大的愧疚和傷痛,像一根毒刺,在我心里埋了整整十年。
十年里,我再也沒有碰過任何一只貓。
而現在,陳景元用一張照片,輕而易舉地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