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得為自己而活。
這是時渺兩世為人才參透的道理。
上一世,她因為池野喜歡時氛這件事心神不寧,吃不好睡不著。
甚至一度想死。
可直到真的死去那天,她才終于想明白,什么池野、什么男人、情愛。
都不如自己的命重要。
池野沒有真心,又或者說真心不在她身上。
無論她做什么,都感動不了池野。
那還不如就趁著現在時家還沒有破產,將本屬于自己的東西,牢牢攥在手里。
否則等十天后時家破產,她又會和上一世一樣,成為一個棄子。
楊帆,就是能幫她的那個人。
他是池野的死對頭,明面上是合作伙伴,見了面你長我短。
其實私底下,恨不得搞死對方。
上一世,這個楊帆找了時渺好幾次,威逼利誘,想讓她倒戈陣營。
可時渺因為深愛池野,說什么都不同意。
她還記得,劫匪把刀捅進她胸口的時候,池野只顧護著時氛逃走。
可楊帆,卻比警察先來。
他驚愕的抓著時渺的手,臉色慘白,聲音哽咽:
“我勸過你那么多次,你怎么就是不聽?”
“時渺,他根本沒有愛過你啊!”
那個時候,時渺死死的盯著池野的背影,在心中發誓。
如果能重來一次,她一定會主動離開這個男人!
隔壁,男人和女人的聲音交織響起。
時渺就像受虐一樣聽著。
就好像只有這樣才更能提醒自己,遠離池野。
手機“叮”的一聲,楊帆發來一份合同。
那是一份股權轉讓書。
只要簽下來,她在十天內必須和池野解除婚約。
并且,把池野公司的機密和盤托出。
作為報答,楊帆會將自己公司的百分之十的股份轉給時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