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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索晚宴信息時,卻看到校園論壇上,全在吐槽最近有個行為怪異的女生,天天在校園里上演各種“悲情劇”。
而那些配圖照片里,身形明顯是林菲菲,可她身上穿的,卻是我的衣服。
我連忙打開剛搶救出來的行李箱核對,果然,少了好幾件昂貴的裙子。
我頓時一陣后怕。
上輩子,我以為她只是借穿,后來林菲菲成了網紅,我也就沒再計較。
所以我直到現在才發現,林菲菲一直在偷穿我的衣服,扮演悲情女主,卻想把瘋子的名聲引到我身上!
我回憶起上輩子,林菲菲成名后,以“精神損失”為由,逼我給她買了一套價值五萬塊的攝影器材,狠狠地敲了我一筆。
現在想來,她或許早就想放棄這種自殘式的計劃,只是想把一切責任都推到我頭上。
我冷笑一聲。
剛才我還覺得讓她當眾出丑有些不妥。
現在嘛既然她上輩子都殺了我,我還當什么圣母?
我迅速制定了一個更周密的計劃。
這輩子,我一定讓她求仁得仁。
我給林菲菲打了個電話,“菲菲,我剛才在樓下崴了腳,現在幾個同學扶著我,但她們馬上要去圖書館,你來陪我去趟醫院吧。”
林菲菲怎么可能放棄她精心準備的儀式。
她立刻回絕:“哎呀,我正在進行關鍵的磁場準備,你自己想辦法吧。”
“好吧,我腳傷了,這幾天就不回宿舍住了。”
我找了個借口穩住她,立刻在學校的匿名墻上發了個帖子。
我找了一家能俯瞰整個校園的酒店住下。
窗外,林菲菲正穿著我的另一件白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練習著凄美的姿勢。
耳朵里,是我雇的學生發來的消息:“學姐,我們把消息都放出去了,說學校里有個‘行為藝術家’,專門偷別人的衣服搞創作,還說她就在我們這棟樓,你放心,大家現在都警惕起來了。”
我付了錢,然后溜回宿舍,在各個角落安裝了幾個微型錄音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