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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我媽新成立了一家新的投資公司。
法人,是我。
當(dāng)然,這一切都在暗中進(jìn)行。
她以個人名義,和我二叔簽下了一份價值一千萬的“投資合同”。
消息傳回簡家老宅,
他們竟舉辦了一場盛大的慶祝宴。
爺爺奶奶激動的握住了我爸的手。
“宏宇,我們簡家最大的功臣!”
“祖墳冒青煙了!”
我爸挺直了腰桿,滿面紅給親戚們敬酒。
錢一到賬,簡宏斌的狐貍尾巴就再也藏不住了。
不到三天。
他先給自己換了一輛最新款的保時捷。
又給他的寶貝兒子,全款買了一棟近郊的別墅。
朋友圈里,每天都是紙醉金迷的炫耀,揮霍無度。
我爸默許了這一切。
甚至還沾沾自喜,覺得這是他們應(yīng)得的。
我利用新公司的名義,以“合作”為借口。
我將二叔公司里所有有價值的實(shí)體資產(chǎn),盈利的項(xiàng)目合同,核心的技術(shù)專利
悄無聲息地全部轉(zhuǎn)移到了我公司名下。
不到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