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永歷十五年三月初一
西歷公元1661年三月一日
這一天是思明州歷史上的新的一頁,思明州的百姓,一個是紅色的軍屬二字,一個是購買的數量。
書吏說道:“老人家,你是軍屬,按照世子規定,軍屬購買糧食,根據職位高低享受不同的折扣,你兒子是班長,屬于低級軍官,買糧享受九折優惠。你只要支付一兩八分銀子就可以了。不知你購買六石的糧食,怎么拿回去?”
周十一迷迷糊糊的聽著,有些驚訝道:“什么?小人買糧還有折扣?這這這?”
書吏耐心解釋道:“不是你有優惠,而是你兒子參加鄭家軍,為鄭家軍效力,你屬于軍屬,軍屬享有折扣。這是你的糧本證,這是找你的一錢二分銀子,你拿好了。從今天起,每天買糧都要拿著這糧本證,不然糧鋪是不會賣糧給你的。”
周十一顫顫巍巍的接過書吏遞來的薄薄的兩張紙,仔細打量著手中的所謂糧本證,只見這首頁被撕了下半頁,上半頁寫這糧本證三個大字,大字下面還有思明州府衙專印,竟然還蓋著府衙的大印。糧本證右側寫著持證人周十一,家住思明州石潯巷,口九,子周寧三任班長。右上角有一組奇怪的數字,明0001號發,左上角有一個軍屬二字的蓋章,看起來有些簡陋。
翻開的糙米三石,雜糧三石,經手人馮良,這或許就是書吏的名字。
這糧本證雖然單薄,只有薄薄的兩頁,但在周十一手中卻感覺比泰山還要重,家中都沒有如此好的白紙啊。更何況這糧本證上面竟然蓋有府衙的大印。
書吏馮良再次問道:“周十一,你購買三石糙米,三石雜糧,怎么運回去?是否需要糧鋪幫你送到家中,運費只需要一分銀子。”
周十一看著手中的糧本證和一錢二分銀子,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沒有想到竟然如此順利的買到了糧食,還能夠有折扣。書吏竟然也沒有想著克扣銀子,想想都感到不可思議。
周十一想想六石七百多斤糧食,他一個人也拿不動,糧食還是早點搬回家更好,這一分銀子,花就花了,可不敢在這個節骨眼上有什么差錯。
周十一忍痛道:“小人需要糧鋪幫我運回家中。這是一分銀子。”
馮良接過銀子,道:“周十一,請后面拿糧食。”
先前的白隸引導這周十一轉到后面,六石糧食已經擺放在一輛架子車面前,架子車旁竟然還有一個車夫樣的人在等著。
車夫見到周十一,道:“這是你的三石糙米,三石雜糧,每袋一百斤,一共六袋,第七袋二十斤,一共七百二十斤糧食,你看看。這是驗糧的糧食探子,你驗一下糧食吧。”
周十一連忙擺手道:“不用了,不用了,小人信得過,小人新的過。”
車夫執意道:“周十一,這是程序,不能免的,你要驗一下糧食,然后在這個簽個名。證明你已經驗過糧食了。不然我沒有辦法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