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巷子,程晚寧沒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派出所報案。
但由于證據不足,且那段路沒安裝監控,光憑一個小女生的一面之詞還不足以立案。
程晚寧急了。她怕那人反悔,來找自己滅口。畢竟她連那人的臉都看見了,就算對方心再大,也不可能就這樣放過她。
她又向警方詳細描述了一番那個人的樣貌,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包括他姓程的事。
當聽到兇手的右手食指上戴了一個嵌著藍寶石戒指時,警察臉色一變,給她看了一張戒指的放大照片:“是這個嗎?”
“對,對!”見偵查有望,程晚寧頭點得像撥浪鼓。
幾個警察頓時交頭接耳起來,說得很小聲,聽不清內容。
商討完,給她看圖片的警察回過頭:“你描述的情況我們知道了,這邊會盡快調查的。”
敷衍的官方語言,一看就是想讓這件案子不了了之。
曼谷的警察大部分都是如此,表面上在陽光的普照下當虛與委蛇的正義者,實則站著崗位不負責任,非得事情鬧大了才出手,因此導致這塊區域治安很差。
幸運的是,程晚寧生在一個富貴家庭,她不敢想象,在這樣一個看重權勢的地方,家境貧寒的人會落得怎樣的下場。
對方不肯,程晚寧也沒辦法硬來,只好道了聲謝離開。一路上提心吊膽,生怕再遇見那個sharen犯。
她想起剛剛警察給自己看的戒指照片,在百度上搜索名稱,最上方的帖子標明了它的市場價。
看著那串驚人的天文數字,程晚寧忽然就明白了,那些警察為什么敷衍了事,以及兇手為什么不圖財。
能買得起這種奢侈品的,放眼整個泰國也寥寥無幾。
怪不得聽見那個鉆戒時,警察的臉色變得很奇怪。
他們猜到了兇手的身份,而這種大人物是他們怎么樣都得罪不起的。
善惡的概念,判定的標準,都拿捏在社會高層人士手中。他們說對,就是對;說錯,也沒人敢反駁。
撕開生活的表皮,內里都是陰暗的,只不過有信仰光明的人不想承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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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晚寧到家時,棕色復古時鐘的指針剛好正對著“二”。
她不可避免地挨了父母一頓臭罵。為了防止她在外胡鬧,宗奎恩甚至提出,要雇個保鏢時時刻刻盯著她。
這就意味著她將失去僅有的自由。
程晚寧當然不干,使出渾身解數,撒潑打滾地向他保證自己以后不會再這么晚回來。幾番哀求下,宗奎恩終于同意她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