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問通齡人,特別是結過婚的人,一個問題:“早點結婚好還是晚點結婚好?”基本統一口徑,早點好。而且理由都一樣:“后老婆打孩子,早晚一頓兒。”趕緊整完利索了,該干啥干啥!
我現在也是這樣認為,總覺得搞對象結婚這套事兒,牽扯時間太長的話,對普通家庭來說有點兒勞民傷財,特別是男方家庭更能理解我說的其中的那種感覺。把精力用在怎么把日子過好上,才更重要。
我們現在認識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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