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并沒覺得有什么,直到她的行為開始越界,比我媽還喜歡說教我。
我的實習期已過,不用跟著她就找機會慢慢遠離她了。
之后她總是有意無意關注我,我以為他們這種年紀的人就是看不慣年輕人的一些行為,也沒太在意。
卻沒想到她的關注,居然是考察。
從前一直以為她只是單純的腦子有病,沒想到是早有預謀。
不是精神有問題這樣更好,就不會逃脫法律的制裁。
6
見大家此時還向著她,張桂花一臉天有做出委屈的模樣。
“哎,算了,大家也別逼他了,孩子不服管教是我這個當媽的失職。”
“原本我也是為他好,既然他不領情,就隨他去吧。”
“星澤,你也別生氣了,給警察打電話撤銷吧,以后我不管你的事了。”
好一步以退為進,她還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關掉手機錄音,舉起手中的請柬,這可是重要證物。
“張桂花,是這張廢紙能證明我是你女婿,還是你嘴里散播的謠言能代替結婚證?”
“你擅自扔掉我價值百萬的私人珍藏,這可是故意盜竊加毀壞財務罪!”
“你利用職務之便,企圖將我的工資轉入你的個人賬戶,這不叫替我管錢,這是侵占罪!”
“你背著我,在整個公司散布我和你女兒結婚的謠言,還發喜糖,發請柬,這是誹謗和損害他人名譽罪!”
“還有你女兒剛才在停車場對我進行言語及肢體的騷擾,同樣可以構成故意騷擾!”
我一字一頓清晰無比地將張桂花母女的行為,都對應上法律的條文。
每個罪名都像一擊重錘砸在張桂花身上,使她臉色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