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歡。
其次是每天晚上回家,往年的冬天,請的阿姨,不知道是擔心宋珂會不滿電費增多,還是怎么的,總之每天回去,偌大的別墅,冷得像冰窖。
哪怕是到家之后趕緊打開地暖,也要隔上一會兒才會暖和起來。
但今年冬天,宋珂每天晚上回家,家里都是暖洋洋的,廚房里還有食物的香氣飄過來。
說到食物,還不能不提余清淮做的夜宵。
宋珂覺得余清淮就像是住在他胃里似的,每天晚上,都能精準的捕捉到他想吃的菜式。
搞得他現在上晚自習,有時候都要不自覺的走神,想想余清淮今天晚上會做什么好吃的?
余清淮確實在很認真地對待這份工作。
她本身就是個極細致的人,做事從來條理分明、不拖泥帶水。之前打工的日料店里,帶她的師傅評價她:“手穩、眼準、動作利落,做飯的時候,腦子里就像有把秤,分量、火候、時機都把握得剛剛好。”
現在,她把這份“剛剛好”的能力,用在了宋珂身上。
他習慣每天早上六點起床,洗漱完畢大約六點十分下樓。
于是余清淮總是在六點零六分,把餐盤最后一次在溫控燈下轉個方向,讓熱氣均勻;六點零八分把水果從冰箱取出放置回溫,六點零九分加熱牛奶或者豆漿——不會太熱也不會涼。
等宋珂走下樓梯,坐到餐桌旁的那一刻,她便會準時從廚房端出早餐。
雞蛋剛煎好,蛋黃中間微凝不散;吐司邊角金黃,不多一絲不夠一寸;水煮菜焯得翠綠脆口,盤子沒有一點多余的水漬。
余清淮不問他要吃什么,但總能慢慢摸清他的口味偏好。她來的第三天,他的碗里就再沒有香菜;第五天,沙拉里的獼猴桃換成了臍橙,因為獼猴桃總會被剩下。
更別提早晨,自從有一天早晨,宋珂難得睡過了頭。他的臥室門一向不反鎖,余清淮見他到了點,還沒有下樓吃早飯,猜到他睡過時間了,就照常熱了牛奶端上樓,輕手輕腳推開臥室門。
她不直接開頭頂的燈,怕晃了他眼睛。只是把走廊上的暗黃燈光打開,任那團柔和的光線從門口鋪進來,照亮地板一角。
宋珂迷蒙中睜開眼,一杯泛著熱氣的牛奶已經遞在眼前。
“看你一直沒下來,只好來喊醒你了。”
軟軟的,好像沒什么脾氣的聲音。
第二天,宋珂故意到點不下樓,于是順利等到余清淮用一杯牛奶的叫醒服務。
就這樣,雖然雙方都沒有口頭上說,但他們心照不宣的達成了某種默契,宋珂再也沒有定時過起床的鬧鐘,換成了每天提前幾分鐘打開的暖光燈,和一杯溫熱的牛奶。
天知道他有多么討厭鬧鐘。
任何喜歡的歌,只要調成起床鈴聲,就會變成地獄歌曲。
于是,每一天的早晨,朦朦朧朧中,宋珂都能看到余清淮過分纖瘦的背影,被柔和的燈光暈染開來,像泛著淺金色邊框的畫。
到了周末的早晨,就更過分了,因為不用早起,余清淮會端著做好的早餐,放到他床頭。
他之前是沒有這種在床上吃東西的習慣的,但體驗過一次之后,他就愛上了。
諸如此類,方方面面,余清淮都讓宋珂切身的理解了,“細致入微”這個成語。
他偶爾都會想,不知道余清淮有沒有男朋友,那人若真存在,八成是天底下最走運的家伙。
宋珂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余清淮在他心里,已經從一個連面孔都模糊的保姆,不知不覺,悄然改變,她擁有了一個“女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