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也奇怪地說:“莊家得了什么好處,肯讓這一處官田?”
回程時邊走邊聊,趙輝也想著其中利害。
按照大明如今的制度,官田的田賦標準最高,每畝收五升三合五勺。
朱棣賜給朱瓊枝的田就是按官田標準征收田賦再折銀,二百頃共可征得一千七十石糧,四石糧折銀一兩。
官田一般都是好田,而好田一年畝產平均可以接近一石,打理得好的話還會更多。
一石有百升,官田征收五升多,只能說如果大明稅收只有田賦的話,稅率其實真不算高。
但大明自然不止有田賦,還有各種各樣的徭役和其他稅費。
在官田的管理常例之中,地方官府基本都是把官田包租給一些地方大戶或者有門路的人,他們再分包給真正的佃戶。
官田的所有人是官府,官府自然不用直接承擔徭役、稅費。
佃租官田的真正佃戶大多還有自己的田地,戶籍屬于某個里甲,額外佃租官田屬于他們“擴大生產”。
因此官田“總包”很吃香,這“總包”只用承擔每畝五升三合五勺的田賦。
而佃戶也只需要從官田耕種里獲得一份額外收入就滿足,因此在“總包”和佃戶的約定里,基本都是“總包”拿田賦以外產出的大頭。
即便只有五百畝官田的“總包權”,莊家從中一年就能得到至少二三百石糧食的進項。
由此衍生的與佃戶之間的利益捆綁關系,又是另外一份地方影響力。
回程路上,趙輝總算從鄧修文口中問清楚了:羅遠經許了莊家一個廩生名額,另外又從其余兩處圩地發賣、開墾等事上讓莊家得了好處,所以那冷泉公愿意“成人之美”。
聽起來不會有額外麻煩,趙輝準備從流民之中選出來的莊戶今年又能直接接手這塊地,他們的生計有著落了。
但莊家那些原先佃租蘭花塘官田的佃戶,肯讓流民搶了生計?
駙馬的面子用來讓鄉紳富戶“讓步”可能好用,普通百姓管你這的那的?
趙輝提出了這個問題之后瞥著鄧修文:“羅知縣莫不是要害我?”
鄧修文嚇了一跳:“駙馬何出此言?”
“難道對那些老佃戶就不管了?讓我的莊戶今年有個生計,其他圩地和開墾河工也要用來安置流民,那些老佃戶豈會不鬧事?鬧起事來,不就是公主殿下和本駙馬侵田奪產?”
鄧修文目瞪口呆:小小幾十佃戶而已,你是不是過于謹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