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來看,瀾滄縣局的級別還是低了一些,繼續偵辦聚興建工的案子,肯定會遇到一些想象不到的阻力。”
畢曉飛對宋思銘說道。
“確實?!?/p>
宋思銘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最早,能請動常務副市長何志仁,幫忙內定工程,而后,又找到了省公安廳的領導,找畢曉飛撈人,接下來,肯定還有這個級別的領導下場。
一個小小的瀾滄縣局,確實難以抵擋。
“所以,我干脆把人都放了,來一招以退為進,讓對方麻痹大意?!?/p>
畢曉飛隨后從自己的包里拿出兩個厚厚的文件袋,放到宋思銘面前,“這是縣局偵辦此案的全部卷宗,宋書記可以將這些卷宗,交給市局,讓市局繼續調查。我相信市局肯定能扛住壓力。”
“市局……”
宋思銘終于明白了畢曉飛的真正用意。
其實,按流程,按道理,這些卷宗都應該由縣局直接移交給市局,但畢曉飛卻選擇了通過他這個非正常渠道。
很明顯,這是一種自我保護行為。
見識到聚興建工的能力后,畢曉飛已經不想牽扯其中了,以免被聚興建工背后的保護傘盯上。
包括釋放聚興建工的人。
所謂以退為進,讓對方麻痹大意,只是一個聽起來合情又合理的借口罷了。
對此,宋思銘完全能夠理解。
作為領導干部,一心為公的口號肯定經常掛在嘴邊,但是,百分九十九點九的人,還是會考慮私利。
哪怕是他自己也不例外。
如果某件事會影響自己的晉升,在原則允許的情況下,他肯定會盡量避免這件事的發生。
具體到畢曉飛身上,畢曉飛是從省廳下來,在青山市毫無根基,肯定會擔心,強硬地調查聚興建工,會影響自己的仕途。
及時抽身,便成了最好的選擇。
“我會盡快把卷宗,交到市局的領導手中?!?/p>
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閆勝利,市公安局長常務副局長關明知,都是宋思銘隨時想見就能見的。
之前,沒有直接找這兩個人,是覺得聚興建工的案子,瀾滄縣局就能應付,既然現在應付不了了,上升到市局,也是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