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輝憑著記憶說道。
“證據呢?”
宋思銘反問。
“其次是你勾結屯頭村村委會成員,在搬遷補償中謀利,獲利金額是一百二十多萬?!?/p>
陳輝繼續回憶。
“證據呢?”
宋思銘繼續反問。
“再有,上尹村與投資商合作開發星級酒店,你從中撮合,收取好處費三百萬元?!?/p>
這還是陳輝的記憶,具體金額應該是三百多萬,但具體金額,他記不住了。
“證據呢?”
宋思銘的回應一成不變。
“證據證據證據!”
終于,陳輝破防了。
很明顯,沒有實質性的證據,甩在宋思銘的臉上,宋思銘一項罪都不會認。
“是啊,證據,”
“沒有證據,你在這說個錘子!”
宋思銘嘲諷陳輝。
“我明白了。”
突然,陳輝一拍大腿。
“你明白什么了?”
宋思銘好奇地問道。
“茅子時是你的靠山。”
“他故意把證據拿走?!?/p>
“所以,你才有恃無恐?!?/p>
陳輝認真地說道。
“你真能想象?!?/p>
宋思銘嘆了口氣,說道。
“這是想象嗎?”
“這是事實!”
陳輝對宋思銘說道:“你不要以為,有一個紀委的副書記,給你撐腰,你就萬事大吉了,我把話撂在這,茅子時怎么把證據拿走的,他得怎么給我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