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兔型魔獸叫穴兔,喜歡生活在幽暗的環境中,速度極為敏捷,爪子也很鋒利。但它再敏捷再鋒利也還是被柯特干掉了。
柯特:“遺跡里的魔獸可以吃嗎?”
“那是當然,你以為它們是怎么存活下來的,都是互相捕食的。所以遺跡中的魔獸會更加殘暴?!?/p>
這就是傳說中的,只有強者才配生存在遺跡中。這句話不但對探索遺跡的人適用,對魔獸也同樣適用。
刀肯定是沒有的,我輕車熟路地將手變成利爪。
繞得眼花的幾道白光閃過,面前的穴兔不但皮被剝干凈了,連肉也被切得整整齊齊。
柯特瞪大了眼睛,估計他也沒有想到揍敵客祖傳的ansha技術還能夠用到烹飪上。
我猜席巴要是知道我金盆洗手后,將揍敵客的ansha技術這么用,估計也會沉默。
“可不要以為很簡單,想用利爪將魔獸的皮剝下來且將肉切得整整齊齊,可是比將人的心臟從xiong腔里掏出來要難多了?!?/p>
我煞有介事地開口,一邊搭建著簡單的烤肉裝置。
將心臟掏出來,只需要捅然后掏。但是將魔獸的皮剝得干干凈凈,就比較考驗掌控力了。
從枯枯戮山離開后,除了在處理食材上,我就沒有使用過這項技術。
請叫我野外生存大師,野外生存技能ax!
柯特幫著我將穴兔的肉串起來,他也不質疑我對利爪的使用,而是附和著我:“我知道了,下次我也會嘗試用利爪來剝皮的?!?/p>
“咳咳咳!”只是隨口一說的我被柯特的這句話嗆到了,咳嗽了起來。
在柯特疑惑地看過來的時候,我強裝鎮定地開口:“記得避開基裘媽媽和席巴爸爸?!?/p>
我只是隨口一說,但也確實有用。
只是柯特每次都會將我的話奉為圭臬,下次還是注意一點不要滿嘴跑火車好了!
希望在柯特回去的那天不會大變樣,我甚至都能想象到,當柯特按照我的話用ansha技術來烹飪,席巴會向我投來怎樣的眼神。
以揍敵客的作風來看,真的要剝皮估計也不是剝魔獸的皮……
那更不行了!我可不想成為開創酷刑的祖師爺!
在我每次在野外十頓有幾頓吃烤肉的情況下,穴兔的肉被我烤得外焦里嫩,撒上鹽也能稱得上好吃。
吃完這一頓后,我們再一次朝著遺跡深處前進。
這一路雖然沒有到達最深處,但也收獲了不少值錢的東西。就算最終沒有找到最主要放財寶的地方,也不算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