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后面撐起傘的時候,看到前面兩個沒有傘的人,還是很客套地說了一句,“需不需要幫忙打傘?”
其實,我真的想要幫他們打傘,就不會等到他們淋shi了才開口。
我知道,自己早晚會為這種虛偽的客套付出代價。
這話剛說完,“傅霖”看了一下我打開的傘,朝著我的方向走了過來,“麻煩了。”
我內心有一只土撥鼠在爆鳴。
你都淋shi了,還要撐什么傘!?
我有些無奈地撐著傘也跟著靠近“傅霖”,與此同時,把何其思也招進傘下,說道:“何其思,你要不要也進來?我的雨傘可以容納四個人。”
因為我這個突然的決定,何其思沒有反應過來,但是我不給他瀟灑拒絕的時機。我十分干脆地上手要去拉他,把他往我們中間的位置塞。
三個成年人都在一個傘下也沒不會顯得非常擁擠,這就是大傘的魅力。不過站在兩側的人多少有些就被淋到了,這也不是大問題。
雨傘就由中間的人拿。
“平常黎稚都不會跟著來查案的。”何其思接過我的傘柄,忍不住好奇道。
我為什么不跟著過去呢?
因為,我不想。
不同法醫有自己做事的喜好偏向。
有些人就是為了謀口飯吃;有些人是家學淵源;有些人是因為想要學偵探斷案;有些人是踐行「為生者權,替死者言」的崇高正義;也有人就像是我只是做了這個行業,就恪守規則。
他們帶我查案是不符合規章制度的。我也不是負責現場勘察的法醫。自己跟著他們擅自干涉法醫判斷的話,這也是對其他同事的不尊重。除非對方真的犯了很大的錯誤,又或者來分享想法和征詢建議,否則我一般是不會隨便開口的。
再來,帶我的詹主任之前就教我「法醫不問案情」——只踐行自己的職責,只專注在自己的領域里面,不要受案情影響,才能提供客觀準確的答案。
了解案情中犯罪者多么可惡,先前做了多少惡事;或者犯罪者本身其實是可憐的被害者,這對于我來說,又多了一種毫無意義的道德倫理枷鎖。有些人就很容易成為正義使者,要用自己的方法去制裁罪犯,而且容易造成程序錯誤。
人們之所以要設立那么多部門,就是有設這些職能分明的理由和意義所在。
而這個意義的底色是公平。
……
何其思問這話的時候,我又不能很直白地說,因為商河星來我家,把我爸我媽也卷進這個案子里面(雖然是因為我爸媽確實擔心我遇害)。可,我擔心商河星會為了引我出門,刻意找上我爸我媽,置他們于危險的境地。
我才主動說我要跟著出門調查,把這個風險降到最低。
“畢竟見面的時間不多了。”
我希望他早點把對我的戒心扔下來,從此他走他的陽光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何其思也忍不住感慨道,“你和傅霖的感情真好,真羨慕。”
我因為他這句話也忍不住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