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的是個傀儡,金光閃閃的傀儡,萬骨算什么,萬骨都是他李秋嶼身邊的平庸之輩們。
李秋嶼要做的是讓他明白,自己不愿意,他寧肯吃牢飯也不愿意。讓他做傀儡,簡直是笑話,哪怕沒有明月,他也不會做任何人任何規則的一種傀儡,他情感脆弱,但一直有著最堅不可摧的自由意志。
剛到午飯的點,派出所打來電話,兩人一塊兒過去的,他把車鑰匙給了他:“要是二十四小時不見我出來,按我們商量好的做。”
“師哥……”季彥平站在臺階下又喊他一聲。
李秋嶼回頭,季彥平正用一種殷切的,充滿鼓勵的眼神望向他,他微微一笑,神情自若地走了進去。
事情發展非常緊湊,派出所接到一個叫李昌盛的報案,說他非法侵占農村宅基地,同時長期霸占奸污他的女兒李明月。農村宅基地的事,怎么也輪不到市里的派出所管,報案得到鄉鎮去,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照理說,也得去當地,但現在李秋嶼人在這兒,身上本來就有事,一下就有了幾樣罪名嫌疑。
立案很快,幾件事一塊兒調查。李秋嶼坐在審訊室里,兩名民警在,他看看四周,要求所有問話同步錄音、錄像,兩個民警簡單交流了兩句,李秋嶼的身份他們已經知曉,他在北京干過律師,律師什么流程不了解?上頭很重視這個案子,辦事民警也有壓力。
這就有的問了。
民警覺得這是碰上了老油子,看著斯斯文文一人,不過人不可貌相,一臉老實巴交的還可能是sharen犯呢。
審訊開始兩人告訴李秋嶼,只要如實交代,就能讓他回去。
李秋嶼沒有一點緊張的神色,普通人來這種地方,接受盤問,多少是有緊張的,大部分人心理素質沒那么好,警察一問,一股腦什么都說出來,一回不行兩回,多數人招架不住。
他沒有,他更關心警方的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合規。
民警問:“你大學學的還是法學?”
李秋嶼道:“刑訴法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公民有拒絕回答無關問題的權利。”
民警說:“知法犯法的還少嗎?你是當過律師的人,心里肯定清楚,現在都說出來,不給你起訴。”
李秋嶼道:“起訴是檢察院的職權。”
民警看看他,轉而繼續問其他問題。
這場審問漫長不停地問,重復地問,看他每次回答是否一樣。過程十分折磨人,一直到后半夜,也沒有結束的意思,李秋嶼有些疲倦,要求休息,對方態度不是很好,說還會有關鍵證人會過來配合取證,要他盡快認罪,才會輕判。
李秋嶼心里清楚,這是要通宵了,自己二十四小時內難再走出這個門。
一夜沒睡的還有季彥平,他躺在車里,打了個盹兒,迷迷糊糊的老做夢,一直到天亮,見李秋嶼還沒出來,只能先去吃個早飯,到李秋嶼家里洗漱一番。
明月今天報道,李秋嶼沒來,她給他打電話,手機關機了。她在學校待的坐臥難安,誰也沒法問,只能打個車急匆匆往李秋嶼的小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