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聰明人而言,有些道理一點就通。
王用士、費映環(huán)、魏劍雄等人,完全陷入了思維誤區(qū),只想著如何防守縣城,卻沒考慮過可以主動出擊。
畢竟這是崇禎元年,農(nóng)民起義還沒成為普遍現(xiàn)象。
作為知縣,王用士第一次遇到農(nóng)民軍,而他手里只有少數(shù)衙役,守城都還得連夜招募鄉(xiāng)勇。
趙瀚獻策,純屬臨時起意,甚至不清楚敵軍情報。
當時,他看到李主簿的頭顱,被人拎著沿街示眾,這才下定決心賭一把。
能殺主簿平民怨,知縣是個狠人??!
既然是狠人,那就給出冒險計策。這叫看人下碟,也叫問客殺雞。
若換成一個庸碌之官,趙瀚肯定獻保守之策,他才不會自討沒趣呢。
再次返回縣衙,待遇又不一樣,有吏員全程護送引導。
趙瀚雖然立下大功,卻并未沾沾自喜,態(tài)度恭敬的拱手說:“敢問老先生尊姓大名。”
估計是王知縣sharen立威,趙瀚又得知縣賞識,這個文吏不敢怠慢,賠笑著回答:“免尊,姓楊,喚作守中,縣衙禮房一小吏而已。”
“原來是楊先生?!壁w瀚恭維道。
文吏忙說:“不敢當先生之稱?!?/p>
一路閑聊,漸至縣衙大門口。
大門西側(cè)設一門亭,地面明顯磨損嚴重,想必平時經(jīng)常有人進出。
趙瀚隨口詢問:“那是什么所在?”
文吏介紹道:“此乃申明亭,專用于和解小案?!?/p>
趙瀚頗感興趣,忙問其細節(jié)。
經(jīng)過文吏一番解釋,趙瀚的固有認知被顛覆,原來明代審案不是直接擊鼓升堂。
縣衙大門西側(cè),必建有申明亭。
財產(chǎn)糾紛、打架斗毆等民事案件,得先到申明亭進行勸解。
案件雙方的里甲長官,還有縣衙的相關文吏,一起對當事人陳說利害。若能庭外和解,則用不著打官司。若雙方都不肯讓步,那就擬狀擊鼓立案,由縣太爺親自升堂審理。
是不是非常熟悉?
司法調(diào)解??!
這玩意兒是朱元璋首創(chuàng)的,可以把各地州縣長官,從雞毛蒜皮的小事里解放出來。
當然也有缺陷。
隨著大明吏治敗壞,縣衙主官們開始怠政,啥事兒都讓文吏去處理。文吏可以和里甲長勾結(jié),在司法調(diào)解階段,威逼當事人讓步,導致弱勢方總是吃啞巴虧,許多積年老吏甚至因此掌控民事大權。
既然穿越回到古代,就必須了解各種社會情況,否則今后打官司都不知道該走哪扇門。
見趙瀚問這問那,似乎對縣衙很感興趣,文吏主動客串起了導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