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漪可比云歌紅太多了!
追n究底是一檔綜藝節目,節目想要的選手不是最聰明的,而是最紅的。
因為大多數參賽選手都是素人,節目組一直在挑選有紅起來的特質的選手。而林清漪不同!林清漪已經大紅大紫了!
節目組立刻想要答應林清漪!
然后想起了與云歌簽xia的合約……
如果因為節目組的原因導致云歌不能參加的話,不僅要賠償云歌一筆gao昂的違約金,還要發表聲明說明原因。
違約金咬咬牙也能賠……但是原因要怎么說明?
“林清漪把云歌踢chu節目”——這種大實話當然不能說。
但是不說實話該怎么說?隨便編一個理由云歌能同意嗎?
當初增加條款的時候,節目組認為重dian在前面的違約金上,現在節目組卻意識到重dian可能在后面的說明原因上。
云歌仿佛知dao未來會發生什么事qg一樣,在合同上增加了這樣的條款……
節目組試圖和云歌商量,然而云歌的態度卻chu奇qiangyg,n本沒得商量。
要么主動履行合同,要么被告之后被迫履行合同。
總導演沒有辦法,最終不耐煩地對林清漪一方說dao,“要么和云歌一起參加!要么不要參加!”
總之踢掉云歌是不可能的。節目組可不想節目還沒播chu,就鬧chu節目組被告的丑聞。
林清漪的經紀人無法把云歌踢chu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