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為覃黎川事業心重,狼子野心,野心勃勃地想要擴張自己的事業版圖。
但是在她接手覃黎川的公司財務,搖身一變成為核心管理層時,她發現真相,并不是她想得那回事。
覃黎川在公司里有叁大原則,不管事、不找事、不做事。
他從國外捧了個碩士學位回來,進入公司后,他就只干兩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他促成與曲、秦兩家的聯盟,助他成功奪得掌權之位。
第二件大事,他與她聯手吞下秦氏,奪走秦鄉手里的非法營生管道。
然后他就擺爛了,不僅沒有上進心,當管理層鞭策他時,他還道:“要做你自己去做,別吵吵!”
合著他爭權奪位,只是為了站在上頭,不想被人使喚奴役,理直氣壯奴役別人干活嗎?
他這樣的擺爛風格,怎么還會同意與她聯手狙擊曲、秦兩家,奪得非法管道呢?
這一點也不符合他不管事、不找事、不做事的叁大原則。
這事讓張書馨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他一個堂堂老總,把生活重心都放在老婆身上,像她的管家一樣,把她服侍得體貼周到,就是懶得在工作上花費太多心思。
他甚至敢把財務大權移交到她手上。
她在前不久,才把愛人兼合伙人送進監獄里呢!他就不怕她連女婿一起送進去嗎?
她恍然想起,他怕啥??!他有女兒當人質,她敢把他弄進去嗎?
然后某天,她幫覃黎川的個人資產做登記,發現在他名下的湖畔小區公寓,被他轉到女兒名下。
這并沒有令她訝異,覃黎川資產豐厚,財大氣粗,轉個房子給老婆有什么好大驚小怪的。
她注意到的,是他購買這套公寓的時間點。
這個公寓,是在他還沒與曲、秦兩家合作前買的,并不是她以為的那個時間點。
她之前以為,覃黎川為了給她下套,才在與她合作聯手時,買下相鄰的公寓。
其實并不是,這個公寓,他很早就擁有了。
她想起覃黎川的公寓,正對著湖畔公園的大草地。
一般有點能耐,財力豐厚的人,都不會選擇這一塊,像她的公寓,就是對著湖光山色。
這讓她想起一件事。
她的寶貝女兒,每天雷打不動、風雨無阻,就算外頭下著大雨,也要連人帶狗穿雨衣,出門遛狗,狗不想出去,還會被她推著走,都是在那片草地上溜達的。
有天下午,張晚予和兩只大狗在公園草地上玩丟球游戲。
張書馨推著嬰兒車來回溜達,哄孩子睡覺。
她問守在一旁看著的他:“你什么時候對予兒起心思的?”
她望向正對大草地的公寓,表示她已經知道這事了,讓他老實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