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了,就習慣了。
就如他一開始并不習慣她的接觸一樣,可是后來,慢慢就習慣了那樣。
他習慣她的味道,習慣她的觸碰,習慣她的親近。
對,他將自己的不再厭煩,歸結于習慣。
畢竟人是一種極其卑劣的東西,總是會習慣各種各樣的東西。
所以現在,李挽朝拉了條凳子挨到了他的旁邊,她的香味,侵入了他的鼻子,他也已經習慣了。
他甚至會開口去問,“你今日怎么回來的這么晚。”
朝娘,別怕,我在
李挽朝和溫沉差不多是傍晚的時候從堂屋那處回去了歸寧院,而后她就做了飯菜送去給衙門里頭的李觀。
衙門離李家不遠,來回不過半個時辰的功夫,可是天黑透了,月光已經透過窗臺爬進了屋子,李挽朝才回來。
她想到方才的事情,還有些驚魂未定,嘴唇都有些發白。
李挽朝解釋了自己晚歸的緣由,她道:“我去給爹送晚膳,撞見了一個女人在受笞刑,我就耽擱了一會?!?/p>
今日李觀匆匆被叫回去了縣衙,也是因為這個女人。
“受笞刑?五十下嗎?那個女人越訴了是嗎。”
李挽朝點頭,疑惑道:“你怎曉得?”
溫沉默聲片刻,道:“若我沒記錯的話,每個縣府門前都貼著一張榜,榜曰‘越訴笞五十’,一般受笞刑的人,多是越訴上告了?!?/p>
這女子若有冤,闔該向當地知縣上訴,而不是知府。
本朝司法制度嚴明,是不允許越訴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發生了,那就要受罰。
李挽朝說出了事情的經過,她道:“今日祖母誕辰,爹本告假在家,后來那個女子去衙門里頭敲鼓越訴,事態緊急,爹就又被叫了回去。而凡越訴者,必笞五十。我去了后,就剛好撞見行刑?!?/p>
后來李挽朝在旁邊等了一會李觀,就順帶聽完了那女子的冤情。
她道:“那女子所嫁非人,她那丈夫欺她娘家無人,成日打她欺她,如此便罷了,那男子有父母,女子卻是孤兒,他們一家人的家用,都要靠女子沒日沒夜做繡活,給人打零工去補貼。男子成日喝酒惹事,閑來無事就動手打娘子。女子受不了了,就去縣上報官,可那縣衙里頭的人,早就被男子說了好話收買,這案子遲遲不被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