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看到血開始一點一點從手腕那里流了出來之時,他解脫地躺在床上。
以后不會有惱人的耳鳴煩他了,那些煩人的事,也可以徹底從他的腦子里面滾出去了。
要不是喜萍進去看他,他就能死在他二十歲那年。
后來日子就這樣一點點過下去,喜萍和忠吉也不會再放任齊扶錦一個人待著。
人是一種極其卑劣的東西,總是會去習慣各種各樣的難堪。
又不知道是從哪一天開始。
齊扶錦就習慣了這樣痛苦的生活,他不想去死了。
該死的又不是他。
他得回去的。
他得回去那里。
他不是禮王的孽種。
他就是堂堂正正、名正言順的太子。
他是真的不信愛這個東西,這個東西真的扭曲到了極致,仔細算來,他好像也從來沒有真正得到過。
所以,從前李挽朝說喜歡他的那次,他是真的不信。
一個從來不被人期待、喜愛過的人,突然有一天,別人說喜歡他。
他不會信的。
憑什么愛他?她究竟哪里有在愛他呢?
那不是愛,他一次又一次地告訴自己那不是愛,千萬千萬千千萬萬,不要再被蒙騙了啊。
他躲躲閃閃,他高高在上。
他不可一世地蔑視著李挽朝對他的喜歡,那或許是因為他已經卑微到了骨子里面,卑微到不會再去相信真的會有人喜歡他。
可又不得不承認,他或許是真的病到了極致。
他不相信愛,可是在另外一種程度上,又極致地渴望愛,只是,他渴望的愛,和尋常人的也不大一樣,他渴望的愛,是切膚之痛,是血里面融著骨頭,又像是烈火灼身,摧心剖肝
因為只有這樣的愛,好像才能讓他覺得真切。
只有這樣,他才愿意去相信,真的會有人喜歡他這樣的人。
所以,當那天看到李挽朝鮮血淋漓跪在殿內,那一刻,對他有致命的吸引。
這是事實,也是關于齊扶錦內心深處最卑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