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房子是邱惠蘭和死去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丈夫死后,女兒其實回來過一次,吵著要分房。
丈夫是意外死亡沒有留下遺囑,按照法律房子有兒子和女兒的一份。
女兒的意思是把房子賣了,每個人分錢,但邱慧蘭不想賣。
這么小的房子賣了之后拿到的錢也不夠買個新房子,兒子女兒也不會管她,她就徹底成了無處可去的孤家寡人。
房子不賣,哪怕窮點苦點,但她還有一個落腳之地。
三個人都是這間破房子的法定繼承人,只要一個人不同意,房子就沒法賣。
后來兒子兒媳跑了,這件事邱慧蘭也一直沒有忘記。
邱慧蘭之后哪怕動過好幾次想把房子賣了,讓孫女好好上學安心讀書的念頭,但因為幾人無法達成一致因此事情根本無法推進。
如果只是賣房,邱慧蘭的女兒不至于這么抓狂,她恨得是邱慧蘭竟然要把自己的那份全部留給江蓮生。
邱慧蘭的說法是兒子失蹤這么多年已經在法律上被認定成死亡,江蓮生姓江,是兒子的女兒,應該由她來繼承兒子和自己的份額。
這么一來江蓮生能得到這間破屋子34的所有權,邱慧蘭的親生女兒也才擁有14,這讓她怎么能忍?!
這些年她沒少鬧騰。
邱慧蘭低垂著眼皮,渾濁的眼珠子里既沒有傷心也沒有憤怒,她已經習慣麻木了。
“我這個糟老婆子沒什么能給蓮生的,至少這個房子我得替她守住。”自己生的女兒自己清楚,有那個酒鬼爹賭鬼哥的例子在前能是什么好東西?她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要!
她不止一次地指著江蓮生的鼻子罵她是小chusheng。
邱慧蘭很怕自己一離開那間破屋子,大火就會將她和蓮生唯一的容身之處燒毀。
錢雨樂聽得眼睛都紅了,一拍桌子憤怒無比:“就不能報警嗎?!而且按照法律規定,你女兒也是要給你贍養費的啊。”
邱t慧蘭聲音是帶著無比平靜的麻木:“她會放火也只是我猜的。警察抓人是要有證據的。”
江蓮生報過警,她的姑姑不止一次的掐著她的臉說要把她這個小chusheng燒死,半夜還聽見屋外有響動,打開窗戶一看就看到對方點著打火機,一臉陰沉。
她毫不猶豫的報了警,邱慧然的女兒只是說跟小孩開玩笑。半夜回家結果連個路燈都沒有,只能用打火機照明。
沒有犯罪事實,連未遂和中斷都算不上,警察批評了兩句就放她回去了。
江蓮生這才明白過來這一切都是對方故意的,故意對她開那種玩笑,故意在半夜回老家。
想要嚇死一老一小,就算嚇不死也沒關系,試試而已,對她來說損失不過是一晚上的睡眠時間。
完全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是她樂此不彼。
江蓮生長大之后回過味來,覺得對方放火毀了自己人生的可能性非常小,但邱慧蘭不敢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