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豐富的藏書和足夠的食物,累了就休息,餓了就吃飯,閑了就看書。身體和精神會告訴他們什么時候起,什么時候睡,他們不用像在地球上生活的那樣,時刻裝得像個人。
在宇宙,在星海,沉浸于蠻荒澎拜的能量之中,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節奏來。
想學東西,就戴上鐵血的面具;想去玩耍,就跟“幸存者”聊天。
生物機甲裝備了氪星智腦,不僅善于規劃行程,還擅長制定游玩方案。
祂會自動分析附近星系中有無宜居星球,要是有,祂會調整方向朝該星球駛去,讓阿薩思自由狩獵補充伙食,讓萊戈拉斯采集水果和草藥,而祂會找到礦藏與水源,或充能或清洗,最重要的是,祂的主人喜歡收集礦石,尤其是貴金屬,所以“尋礦”的功能一向是祂的側重。
當萊戈拉斯找到了一種特殊的“蠶”,正在它們的棲息地搜集蠶絲時,阿薩思已經一頭撞進了金礦,正狂噴龍焰扒拉黃金,“龍病”犯得很厲害。
當萊戈拉斯采集到一種能量充沛的水果,正研究它們的種子適合土培還是水培時,阿薩思發出高亢的龍吟,龍爪抓著一頭“泰坦巨獸”從天摜進火山,伴著“轟”一聲巨響,地動山搖,她咆哮著抽出巨獸的頭骨和脊椎!
背景是噴發的火山、崩裂的山地,以及逃竄的群獸,萊戈拉斯壓根沒往后頭看一眼,只淡定地抓起一個果子往袖子上一擦,放嘴里嚼了嚼。
少頃,他拿出智能手機給果子拍了張照片,做個備忘錄:“酸辣味,無毒,缺乏水分,纖維多,適合做佐料。”
又一聲“轟隆”傳來,也不知哪里的山塌了,風中的龍吟一頓,變成了低低的咕嚕聲。
萊戈拉斯明白,她八成是發現礦了。那起碼得是個銀礦,她才會發出滿足的低吟。
果然,阿薩思找到了一個大礦,而且該礦的稀有程度連萊戈拉斯都覺得咋舌——那是一個珍貴無比的秘銀礦。
礦坑深厚,里頭的秘銀純度極高、能量飽滿、儲備極大,大到阿薩思都忍不住做下空間標記,直呼未來一百年有事干了,她要天天挖。
阿薩思:“我要給‘幸存者’鍍一層秘銀符文,要給‘生還者’熔入秘銀,再打造幾套全秘銀做的戰甲,順便給你把弓箭和魔杖都換成秘銀做的!”
萊戈拉斯笑道:“夠用就行了,我只需要一小瓶,磨成粉后可以寫一些符文。”
精靈屬實是內心純凈的物種,面對一整個秘銀礦的誘惑,他提出只要一小瓶、也確實只裝了一小瓶。
無論是對鎧甲、弓箭還是魔杖,他都沒有執念,甚至對無主的礦藏也無占有欲。畢竟,精靈永生,不論礦藏未來“屬于”誰,到最后都會屬于永恒。他可以無數次返回故地,只取一小瓶,這就是他最大的“貪念”了。
阿薩思發出“矮人”的聲音:“既然你自動放棄秘銀的歸屬權,那它就屬于我了!”
也難怪矮人和精靈不合,阿薩思回憶往昔,突然無法共情三百多年前的自己。
要是換到以前,她會警惕矮人的貪婪,會防范無孔不入的龍病,唯恐“七宗罪”害死了自己。
可現在,質疑矮人,理解矮人,成為矮人,超越矮人!她跟龍病和解了,她前世可是個華人,華人又被譽為龍的傳人,他們到了一定年紀就會“覺醒血脈”,愛上漂亮的黃金!
所以,這哪里是龍病,這分明是遺傳病,本來就沒法治的,她何必跟本能過不去呢?礦是她自己挖的,她活該榮華富貴,活該過得奢侈。
她不但要自己變成富貴色,還要把小伙伴染成“雙圣樹”。她管他喜不喜歡呢,一鉆之恩必砸礦相報。
阿薩思:“你等著,我馬上把龍病傳染給你!”
“啊?”
他們在這顆宜居星上呆了整整三年,期間,阿薩思跟著“幸存者”學習氪星的鍛造技術,再結合服裝設計的能力,她很快成了“氪星戰衣”的鍛造大師,還是個集大成者。